桂建村镇〔2018〕70号
河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宜州区德胜镇百镇建设示范项目的请示》(河住建报〔2018〕17号)、《关于调整南丹县芒场镇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项目投资额、六寨镇第三批“百镇建设”示范项目计划的请示》(河住建报〔2018〕23号)、《关于调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百镇建设示范项目的请示》(河住建报〔2018〕50号)和《关于调整金城江区河池镇百镇建设示范项目请示》(河住建报〔2018〕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以下项目予以调整:
(一)调整德胜镇百镇建设项目内容,即将原镇区街道人行道改造项目中屏风街、铜壶街、竹山街人行道改造工程,调整为屏风街、铜壶街、竹山街路面改造项目;将环卫设施建设项目中新建垃圾收集池两座,调整为建设垃圾收集屋一座(增加占地面积);人文景观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由95万元调整为150万元;将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中政府大院—公厕、管理用房工程,调整为政府大院公厕建设项目,大院管理用房将不再建设。新增加德兴街路面及人行道改造工程、增加德胜大道红绿灯改造项目、增加街道路面修补工程以及德月路口改造工程。取消原街道亮化、绿化项目中铜壶街、竹山街绿化项目。
(二)调整芒场镇百镇建设项目内容,即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300万元调整为900万元;集镇客运站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1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集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由50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由2200万元调整为2250万元。
(三)调整六寨镇百镇建设项目内容,即将集镇环镇路路基宽度由15米调整为6米;将集镇主干道建设长度由1.6公里调整为1.76公里,投资计划由3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取消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和中心文化广场项目,新增管线下地项目、道路及节点绿化亮化项目投资计划分别为350万元、150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
(四)调整怀群镇百镇建设项目内容,即取消新建垃圾处理场项目、镇区公用停车场项目;将市容市貌提升项目调整为人行道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由2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为市政雨排水、给水工程,计划投资由300万元调整为240万元;镇区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900万元调整为1350万元;镇区亮化工程投资计划由150万元调整为110万元;镇区绿化工程投资计划由100万元调整为70万元;旧市场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由150万元调整为190万元;镇区游客集散广场投资计划由20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360万元。
(五)调整河池镇百镇建设项目内容,即取消镇区街道美化项目、镇区街道绿化项目、镇区房屋外立面改造项目;增加新建河堤路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阅兵广场扩建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镇区六角亭项目,计划投资60万元。镇区马路街改造项目增加交通标线、树格栅内容,投资计划由2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将进镇道路改扩建项目中“道路7米路面扩宽至15米”调整为“道路7米路面扩宽至12米”,取消两侧新建人行道、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内容,投资计划由500万元调整为350万元;新建镇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投资计划由120万元调整为80万元;镇区道路新建项目投资计划由5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镇东商贸新区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由500万元调整为600万元;镇区道路亮化项目投资计划由12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为2340万元。
二、请你局及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7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