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广西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西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24〕37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经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我厅已完成对相关申报机构的核验工作。现将2024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公布信息登记名单的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应培训岗位的培训工作,认真制定培训计划,持续优化专业师资队伍,完善教学设施设备,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确保培训质量。要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培训期间对学员实行打卡登录、人脸识别和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管理。严肃培训测试(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信息化要求做好培训测试(考核)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觉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二、我厅将持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动态监管和指导,实行按年度不定期公布清单制度,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管理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771-5595077、2260029。
附件:2024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机构信息登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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