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7日 |
| 标 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曾繁锋、蒋以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建人〔2023〕9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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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经研究决定:
曾繁锋同志任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以明同志的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校长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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