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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曾繁锋、蒋以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人〔2023〕93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曾繁锋、蒋以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3-12-27 19: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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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经研究决定:

曾繁锋同志任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以明同志的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校长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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