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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36号提案的答复

2024-06-21 08: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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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4375


莫海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自治区数据局会办。经我厅与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2021年以来,我区连续四年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写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目前,我区已14个设区市开展城市体检,指导柳州等7个设区市出台了《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引导南宁市设立了城市更新基金。

(一)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加快工作经验推广。一是加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20238月我厅印发《广西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桂建城〔202316号),遴选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百色、北流等7个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建设,选取20个项目开展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建设,将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健全城市更新法规体系等作为主要任务,探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广西路径。同时,加快开展《广西城市更新实施导则》标准制定。二是加强城市更新工作经验总结推广。2023年以来,我厅分别在玉林、梧州市组织召开全区城市更新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部分市县赴西安市开展广西城市更新专题培训会,印发《广西城市微改造微更新优秀案例汇编》、《广西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和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2024年广西第二批城市更新优秀案例汇编》等案例材料,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三是不断完善用地、规划等配套政策。在用地保障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022号),印发《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推动旧城镇、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提高存量土地循环利用效率,助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指导地方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做好城市更新的空间保障,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桂自然资办〔2022357号),提出城市更新区控规编制要点,促进城市更新区基础设施扩能增效、公共服务设施补充完善、历史文化风貌传承以及社区宜居环境改善。在规划许可方面,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有力指导市县进一步严格规范规划许可管理,切实提升规划许可审批质量和效率,推动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70%,保障城市更新项目依法有序实施。

(二)大力争取资金支持城市更新行动。一是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全区城市更新工作。2024年,下达全区增发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9.34亿元,提高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下达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助资金1000万元,支持各地用于购买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设施、垃圾桶,设置宣传栏等;下达全区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中央)3.44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桂林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6亿元,支持全区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近14万户居民。二是持续加大城市更新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城市更新三大工程设。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三大工程工作专班,形成省市两级协作机制,推动有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周报监测机制,从信贷审批、行政要件、制度规定等方面逐项目多要素定期跟进实施进度,出台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等。截至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累计向南宁市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授信1035亿元,发放专项借款43.02亿元;在保障性住房项目方面,南宁市已核定5个项目并有1个项目实现开工,部分银行机构已完成项目评估工作,正在推进授信审批;在平急两用项目方面,南宁市已核定并向银行机构推送两批次、共计38平急两用项目清单,部分银行机构已完成初步工作对接。

(三)加快城市更新有关数据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前瞻布局数字化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更新数字化技术支撑。加快建设一批数字经济创新平台等,积极争取国家在广西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创新平台,不断为提升城市更新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更高效、精准的技术支撑。积极开展全区数据中心空间布局规划,推进四网融合发展,推动城市更新全行业全场景算力场景化创新应用,夯实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基础。截至目前,全区在用及在建互联网数据中心共28个。二是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升城市更新决策支持。不断提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共享能力,加大职能部门对城市更新的信息数据交换,着力突出全区城市空间地理信息、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等数据资源共享,以数字化为支撑,为推动广西城市更新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目前,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接入自治区、市、县共9486个部门,汇聚发布各地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共3.3万个,汇聚政务数据共405.44亿条。同时,自治区数据局已制定印发第一批自治区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涵盖40个部门共计199类数据,为广西城市更新数字化管理提供更多的数据资源支撑。三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大脑建设,赋能数字化城市建设进程。加快推进广西数字政府大脑、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资源、统筹应用,打造全区数字智能中枢,全面赋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务运行、生态环保等城市更新领域数字化建设,赋能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运行维护路径。目前《广西数字政府大脑建设总体方案》已正式印发,《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等7个子方案正相继印发,《广西数字政府大脑项目建议书》已完成专家评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下,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是适应城市发展新趋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持续完善城市更新顶层设计,加强城市更新工作经验总结推广。14个设区市和具备条件的县级城市深入开展城市体检,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试点示范,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出台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编制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改造。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大力推进实施城市更新典型项目和片区项目。积极探索各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向全区范围内推广。加快推动《广西城市更新实施导则》标准制定,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库,提供技术方案研究和咨询服务。

(二)加强城市更新资金支持。一是积极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稳中求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2号)中有关城市更新的资金支持政策,统筹资金用于全区购房契税补贴、对房地产项目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奖补、对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提供桂惠贷助建贷贷款贴息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提高城市更新金融支持项目谋划质量。二是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争取将更多城市更新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等相关资金投资计划支持范围。三是积极对接中央有关部门,争取将广西的城市纳入国家城市更新行动支持范围。四是持续强化对投资的融资保障,支持我区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项目建设,合力促进房地产与金融良性互动,多措并举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三)持续完善城市更新有关数据平台建设。一是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快5G基站建设,争取全年新建成5G基站超2万座。优化全区数据中心布局,完善数据中心行业发展环境和配套要素,持续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工作进展,不断提高服务智慧城市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加强对政务云资源的使用管理。严格评估审批云资源;加强使用监测,及时缩容和回收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三是启动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经济运行分析系统、统一数字身份底座等关键共性平台,迭代升级自治区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平台,构建全区数字资源一本账,夯实我区数字化智能化公共基础底座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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