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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5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4-04-25 14: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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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4259


自治区水利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55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改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后管理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筑牢饮水安全

一、有序推进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

我厅因地制宜推有条件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的公共供水管网向周边乡村延伸。一是统筹地下管网改造工作,牵头编制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燃气等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组织全区各地摸排梳理运行30年以上的管道和使用劣质管材(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等)的公共供水管网,并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工作。2023年全区完成老旧管网更新改造362.94公里。二是结合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全区城镇公共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探索多渠道融资、实施漏损率控制激励试点、加强系统管控等先进做法,2023年全区公共管网漏损率降低至约7.8%,为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提供切实保障。三是推动出现以资源县为代表的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典型案例。指导资源县供水主管部门、资源县农投水务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划转协议,将资源县下辖7个乡镇8个水厂的全部业务划转统一管理,并有序推进对原有供水设施的全面提升改造改善了原有乡镇水厂供水综合能力较差问题,提升供水综合保障能力。

二、加强供水安全保障督导工作

为贯彻落实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对城镇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厅牵头编制并印发了《广西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以城市周边、县级供水企业为主要抓手,指导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逐步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全区城镇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加强单一水源地城镇、边境和季节性干旱地区的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派出专家组赴供水能力薄弱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强化供水应急储备能力,有效应对各类水质风险挑战。2023年全区城市市政管网供水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8.48%,较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高于《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水质检测综合合格率≥95%的要求。

三、多渠道谋划资金支持

我厅指导各地积极开展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谋划和包装,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我区共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18.93亿元,带动水厂及配套管网等供水设施新建、改造投资27.64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收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持续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继续鼓励并指导各市、县(市、区)供水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加快规模化供水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或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助力我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向更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罗磊;联系电话:07712264309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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