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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2〕626号
彭忠平、黄秀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房地产工作调度力度。2022年以来,我厅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先后召开全区住房消费工作小组调度会、全区服务业联席会、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等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等工作,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落实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指导各地结合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重点支持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二是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就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等制定具体措施。
(三)深挖刚性和改善性购房潜力。一是强化人才购房支持。指导相关城市因城施策对学校教职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产业工人、“引进人才”等新市民购房给予契税补贴。二是鼓励企业对购房者提供优惠让利。鼓励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给予购房优惠、减免物业费等,促进商品住房销售。三是提供契税补贴、购房奖励。指导相关城市对购房者给予购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
(四)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一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治区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市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原则,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22.35万套的发展目标,鼓励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摸清本系统无房职工和存量土地、存量房底数,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强化公租房保障。截至7月25日,全区列入国家计划的公租房累计开工建设48.82万套,已分配44.82万套。我区对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得到保障,统筹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实行梯度保障,推动城市包容和谐发展。
(五)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3月,我厅联合相关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意见的通知》,加大力度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全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你们的建议,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强化政策协同,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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