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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21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2-06-01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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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106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214号提案关于推动广西再生循环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不断强化规划引领

我厅印发的《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桂建城〔202122号)明确,可回收物,可采取综合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对于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等常见的可回收物,由产生主体自行投放至可回收物桶或自行售卖至回收网点,由资源化利用企业运输至分拣中心进行分类后,运输至区内外流通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并通过破碎、熔融、吹塑等技术手段实现二次利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发展要求,计划在全区各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区分别建设1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2021-2022年全区共需建设11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2023-2025年共需建设4座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新建分拣中心应遵循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进行建设,并符合《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改造类项目应参照执行,并符合该规范中关于规划、选址、建设、环保等要求。

二、持续加快设施建设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我区要求新建住宅工程要按标准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的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并交付使用。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按照标准逐步实施更新改造,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累计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16万个,配置分类运输车7780辆。

三、完善分类运输系统

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标识规范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可回收物的运输和处理流程规划:可回收物由资源化利用企业收集后,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资源化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和回收制度,尤其是加强对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发挥基层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通过新闻媒介持续宣传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指导各市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加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宣传力度,督促各市加强回收设施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相关标准做好回收处理工作,减少再生资源浪费。

联系人:张千里;联系电话:2264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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