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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3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2-05-26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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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01006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办,我厅为自治区政协十二次会议第2022013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191227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桂建城〔201940号),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落实配建标准,对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量15%的比例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容量,按100%的比例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位置、管道和电线铺设至所有停车位);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和商务、商场、酒店等商业服务设施,应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202093日,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0524号),要求各地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业主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02112月,我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桂建城〔202125号),对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场所、保护措施和运营维护等提出要求,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充电场所配套消防设施建设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深挖城市空间,合理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齐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我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联系人:杨可前;联系电话:236619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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