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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45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10 17: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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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2583


罗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大数据局会办。经我厅与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完善政策机制体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大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在新型城镇化、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补短板、城市更新用地保障等多个方面作出部署安排。2021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桂政发〔202138 号),部署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于20214月印发《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推进城市更新提供用地政策支持。为完善顶层设计,目前我厅正在起草广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鼓励各设区市开展城市更新立法,已指导柳州、梧州、贵港、河池4市出台了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南宁、桂林、北海、百色、玉林等市正在起草完善实施办法,为顺利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政策,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012月,我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202112月,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科学统筹改造时序,加强改造技术标准指导。20226月,我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升改造成效。截至20226月,全区累计实施改造4172个老旧小区,惠及居民45.28万户。经过改造,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环境及配套设施得到明显提升。

(三)加强城市基础实施补短板。2022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桂政办发〔20228号),推动全区三年完成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1万条,全面打造路平水畅、墙美线齐、灯明街净、城绿巷通、文明有序的城市背街小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写《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建设规范》,完善我区公交场站的建设标准。以柳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为契机,探索慢行交通建设经验并向全区推广,目前已在柳州市建成休闲步行道及自行车专用道201.1公里,设立450个租赁点,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0辆,有效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我厅稳步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2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桂政办发〔20227号),明确全区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目标;我厅印发《2022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截至20226月底,全区累计建成市县污水处理厂131座,处理规模达569万吨/日。202111月,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1148号),并成立PPP工作专班,指导各地采用PPP模式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其最高可按总投资的22%给予补助支持。目前全区已实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PPP项目共计62个,总投资310亿元。截至20226月中旬,全区累计建成在用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74座,无害化处理能力达2.89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达2.15万吨/日,占比为74.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

(四)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我厅扎实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区累计排查并消除城市易涝点183个。其中,2021年,全区排查并消除城市易涝点87个,全区14个设区市、10个县级市均已编制完成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25月,我厅再次组织全区各设区市开展汛前排水防涝工作摸排,累计排查出市、县两级城市共401个易涝点待整治,并组织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内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达357.64平方公里,建成区22.81%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10个县级市均已编制完成2021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积极组织桂林市成功申报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桂林市3年内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亿元,并配套市级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

(五)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我厅加快推进地下管网建设,自2020年开展以来,全区地下管网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截至6月底,新建续建地下管网13060.34公里,完成投资458.23亿元。20209月,我厅制定了《推进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均已建成运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实现联网,用信息化、数据化手段管理城市取得显著成效。20216月,我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1号),鼓励各地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推进广西健康码融合应用,使群众绿色出行更加便利。

(六)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我厅大力推进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将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和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纳入对设区市绩效考核,压实市县政府责任。2021年,全区城镇竣工绿色建筑面积6021.54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达到78.33%,同比提高20.71个百分点,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70%的目标任务。我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桂建发〔20213号),起草《关于推动广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我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加快广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规划中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有效指引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相关许可审批,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效率。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研究出台城市更新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各地不断建立完善城市更新政策制度,为顺利推进城市更新提供政策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结合城市更新、绿色社区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地下管线、消防设施等基础类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同步推进无障碍和适老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建立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多元参与机制和不断完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

(三)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各市建立城市桥梁管理台账,开展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做好全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建设规范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各市全面构建以人民为中心慢行系统,开展城市慢行通行空间微改善。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重点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持续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水平。

(四)加强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作。结合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围绕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设施等方面,做好科学规划和项目谋划,系统治理城市内涝。开发建立全区排水防涝处理设施运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排水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效率,提升全区城市易涝风险区域的预判预警能力。加强海绵城市设施管理维护,系统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地下管网建设三年大会战,有序推进排水、燃气及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指导各市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贯彻落实《全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力争2022年底前再建成一批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加快城市治理一网统管。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牵头组织开展水电气数据汇聚攻坚行动,为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六)加强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制定完善发展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督促各地加快制定推动本地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开展2022年度全区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情况专项调研检查,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实现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2%,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达65%,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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