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5〕134号
韦远明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龙胜、全州、兴安县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的建议(第202560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支持符合条件的龙胜、全州、兴安县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的建议我们已经落实。
一、支持龙胜、全州、兴安县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积极组织传统村落申报评选、开展保护发展项目以及支持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大力推动龙胜、全州、兴安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一是积极开展申报评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组织开展广西传统村落评选,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国传统村落,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37个村落、全州县16个村落、兴安县1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为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奠定了基础。二是推动保护发展项目建设。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持传统村落修缮保护工作,龙胜各族自治县累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14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5400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6000万元),全州县累计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2400万元,兴安县累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33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1600万元),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2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安排补助资金各2000万元支持全州县、兴安县开展广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施集中连片区域村落环境整治、传统民居和历史环境要素修缮、产业开发以及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2024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向国家推荐龙胜各族自治县申报2024年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但最终未能入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沟通协调,并根据国家层面申报通知具体要求,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州县、兴安县申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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