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5〕136号
莫量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钟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建议(2025423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强钟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建议我们已经落实。
一、支持钟山县传统村落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积极申报评选、改善村落人居环境、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创新机制模式,大力推动钟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储备申报,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二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组织开展广西传统村落评选,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国传统村落,支持钟山县18个村落列入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其中10个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持传统村落修缮保护工作,钟山县累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47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2700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00万元),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率先在钟山县建立专家团队包村打造,乡村规划师驻地建设,即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与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合作,组建专家团队并派驻规划设计专家,全程指导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
(二)支持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钟山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集中连片区域村落环境整治、传统居民和历史环境要素修缮、产业开发以及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支持钟山县开展自治区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2024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工作评估细则(试行)》,并完成钟山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评估验收工作。
(三)加强传统村落内文物保护工作。一是提升文物保护等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指导钟山县玉坡村恩荣牌坊、龙道村古建筑群、英家村百蛮遵道摩崖石刻、松桂村文星阁先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依法开展钟山县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实施了钟山县石龙戏台、恩荣牌坊、龙道村古建筑群、英家起义地址等保护修缮工程,有序开展周边环境整治,持续改善文物保存状况和依存环境,有力推动钟山县传统村落系统性、整体性保护。三是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传统村落的文物安全纳入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指导钟山县文物局联合本地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防范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
二、支持钟山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钟山县历史建筑确定工作,通过举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培训班、实地督导服务等方式,邀请区内外行业专家对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出台《广西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技术标准》对测绘建档工作进行引导,不断提升钟山县历史建筑保护水平。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钟山县已累计公布10处历史建筑,且全部完成挂牌和测绘建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对接国家政策,指导全区符合条件的城市谋划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拓宽融资渠道,实施活化利用,打造一批凸显桂风壮韵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争取将钟山县更多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纳入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等资金的支持范围,助力实现传统村落“保护强化利用、利用促进发展”的“双赢”之路。
(二)重视文化传承,推进活化利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断加强钟山县传统村落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合理利用全区历史文化资源,依托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等举办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支持举办传统节庆和村晚、“村BA”、村跑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和赛事,打造“文体赛事+乡村旅游+农耕文化+农事体验”多元融合发展的活动品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完善保护名录,推进保护修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持续推进落实历史文化资源挖掘长效机制,指导钟山县进一步加大历史建筑资源挖掘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完善钟山县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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