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5〕138号
周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贺州市开展新型城镇化重点乡镇试点的建议(第202539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布局,强化政策衔接落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署要求,我区制定印发《广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研究遴选我区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等45个县(市、区)作为城镇化潜力地区,并组织各设区市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区)推荐工作。其中,贺州市从所辖县区域内推荐平桂区、钟山县、八步区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区)。目前,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试点引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会精神,形成我区试点方案初稿。
(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导贺州市及各下辖县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保障新型城镇化重点乡镇建设所需的合理用地空间。目前,贺州市及各下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批实施,正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有序推进贺州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探索“单镇编制”“多镇合编”“镇村联编”等多种编制模式,提高贺州市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覆盖水平。同时2025年1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预安排2025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号),明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A1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等,由自治区核销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贺州市新型城镇化重点乡镇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在用地报批完成后申请由自治区核销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安排贺州市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00亩,用于保障急需建设的项目用地。
(三)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贺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6272万元,提前下达贺州市2025年资金5441万元,相关资金由贺州市统筹用于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以及解决随迁子女入学等市民化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二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截至目前,贺州市累计建成45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累计处理能力达3.69万吨/日,配套建成污水收集管网206.24公里。其中贺州市平桂区累计建成7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累计处理能力达0.2万吨/日,配套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6.62公里。三是积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2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下达补助资金1850万元,用于支持贺州市实施13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并切块支持贺州市补齐一批村级垃圾收运设施,其中安排资金550万元支持平桂区实施5个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建设。四是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实施撤乡改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21年统筹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600万元,重点对贺州市昭平县走马镇、樟木林镇开展撤乡改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支持镇区道路管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系统实施乡改镇工程,有效提升贺州市乡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落实我区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持续落实《广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推动贺州市对照国家《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及我区实施方案,细化政策举措和项目清单,推进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县域城镇化水平提升、现代化南宁都市圈培育、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4项重大行动;推动贯彻《落实广西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年重点任务》,指导督促贺州市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抓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引领工作,发挥自治区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后续将统筹考虑贺州市等推荐试点县(市、区)的情况,对照国家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并抓紧印发我区试点方案,明确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区)名单。
(二)强化重点乡镇项目建设的资金、政策支持。一是自治区财政厅将积极协调自治区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支持贺州市开展新型城镇化重点乡镇试点建设,并争取将更多贺州市新型城镇化重点乡镇项目纳入自治区有关资金支持范围。二是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业务主管部门,指导贺州市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及合理保障项目资金,加强国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推动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三是自治区财政厅将落实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市给予政策倾斜,即选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人数作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测算因素,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市予以重点奖励。
(三)积极开展重点乡镇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台账管理制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统筹推进贺州市县乡村四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加快补齐设施设备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指导地方做好镇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入库、资金申请和建设工作,完善各类设施建设。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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