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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32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5-12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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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3〕291号

杨大东(等11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区各乡镇圩镇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区各乡镇圩镇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我正在落实。

一、支持全区乡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区和贵港市的指导和协调,持续加大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乡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镇级污水治理。2023年,全区共筹措1.9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其中,支持贵港市1600万元。截至目前,贵港市共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57座,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为69.27%

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1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40亿,组织全区实施59乡镇垃圾中转(转运)设施和103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其中,安排补助资金1000万元,支持贵港市实施4乡镇垃圾中转(转运)设施和8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22年,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4.85亿,组织全区实施370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转)设施项目建设。其中,安排补助资金1460万元,支持贵港市实施16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转)设施项目建设并切块安排资金560万元支持贵港市补齐一批村级垃圾收运设施。

三是加强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安排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6460万元,支持全区实施农村公共照明项目3230个。其中,安排补助资金266万元,支持贵港市实施农村公共照明项目133个。2022年,安排自治区财政预算166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两延伸”项目建设。其中,安排补助资金150万元,支持贵港市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夯实县域城镇化发展基础,增强县域城镇化发展活力和动力,推进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四是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全区90个乡改镇建设项目,其中安排5600万元支持贵港市实施7个乡改镇建设项目。加快指导和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建设,落实自治区奖补资金8000万元支持贵港市清单内5个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工作部署,加大工作统筹力度镇级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小城镇建设等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支持全区乡镇圩镇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镇级污水处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乡村振兴资金,支持全区加强管网建设;强化镇级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二是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统筹县乡村三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服务,补齐设施设备短板,积极推进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改革。指导区持续推进2022年下达的370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项目建设,确保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是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分类推进小城镇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加快推进乡改镇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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