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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5-12 0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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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函〔2023〕292号

唐咸仅代表

在自治区十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贺州创建潇贺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协办。经我厅与相关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贺州创建潇贺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积极支持贺州市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积极组织传统村落申报评选以及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加强文物保护修缮开展潇贺古道相关课题研究、创新保护利用机制模式,大力推动贺州潇贺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积极推进贺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一是积极开展调查推荐和申报评选。近年来,我厅积极组织开展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广西传统村落评选,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截至目前,贺州市已有13个广西历史文化名村,其中有9个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录;共有91个广西传统村落,其中有48个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贺州市的广西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总数分别排名全区第1、第2位。二是注重规划引领指导。坚持规划引领,积极筹措资金推动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和对象,同时注重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历史文化要素保护。目前已支持贺州市完成77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三是推动保护发展项目建设。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持传统村落修缮保护工作,贺州市累计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59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6300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9600万元),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支持贺州市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2年,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指导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积极申报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并成功入选,获得中央示范补助资金7500万元。同时,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安排补助资金6000万元支持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3个县(区)开展广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施集中连片区域村落环境整治、传统居民和历史环境要素修缮、产业开发以及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

加强对贺州市文物保护修缮一是公布了临贺故城、富川瑶族风雨桥群、东水村古建筑群等一批文物为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二是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先后实施临贺故城——八圣庙(八圣祠)、河西城址古城墙(第二期)等一批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和消防工程,完成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马殷庙保护修缮工程验收和临贺故城——文庙遗址保护、富川瑶族自治县慈云寺和瑞光塔等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批复,为保存和延续潇贺古道及沿线文化遗产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供了重要支撑。三是组织划定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凤溪古建筑、富川旧城等一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依法保护潇贺古道及沿线文化遗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积极开展潇贺古道课题研究工作。我厅正在组织编纂《广西传统村落名录》系列丛书和打造湘桂走廊、潇贺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课题研究工作,以湘桂走廊、潇贺古道、茶马古道等广西历史对外主要通道为脉络,充分挖掘贺州市潇贺古道历史文化资源,指导划定保护利用示范带范围,研究提出相关保护发展要求、总体思路及实施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普查调查,择优推荐申报一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潇贺古道及沿线文化遗产调查与资料梳理,逐步摸清潇贺古道的历史发展脉络,将具有价值的文物点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价值特别突出的将适时推荐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我厅将联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指导贺州市内符合条件的镇村积极开展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择优推荐申报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二)加规划编制,实施整体保护。一是我厅将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的筹措力度,加快推进贺州市基本实现自治区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全覆盖。二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以文物保护单位为核心,统筹各方开展潇贺古道及沿线文化遗产保护方案编制,明确保护管理措施和要求,明确分期实施目标和工作步骤。

(三)加强对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我厅将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对接沟通,争取将贺州潇贺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相关项目纳入中央及自治区相关投资计划支持范围,助力实现传统村落保护强化利用、利用促进发展双赢之路。

(四)加强指导督促做好连片示范督促指导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高质量完成国家、自治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指导,确保传统村落保持原生态风貌和修缮文物的原真性;对下达资金加强监管,督促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发挥资金效益,推动潇贺古道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五)重视文化传承,推进活化利用。我厅将推进示范带内传统民居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修缮及村落的活化利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推进潇贺古道及沿线重要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推进合理适度利用,利用文物建筑开辟为博物馆、陈列馆、村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打造以文化研学为核心,乡村观光、休闲游叠加的文化和旅游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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