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578号 签发人:汪夏明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稳定全区房地产业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税务局协办。经我厅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支持关于稳定全区房地产业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关于“广西在房地产行业上,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从稳经济、稳增长、稳需求’的角度出发,开展稳价格、稳信心的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2022年3月,我厅会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印发文件,规范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和房屋交易安全,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二是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2022年自治区成立社会涉稳问题专项治理总指挥部,下设房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化解房产领域涉稳风险。
(二)着力提振市场信心。指导广西房地产业协会举办“2022美好桂来”广西第三届线上春季房地产交易会,南宁市举办2022年南宁市土地规划和城市更新项目推介签约仪式暨“置业绿城邕有未来”住房展,以及“中国绿城宜居南宁”2022南宁强首府战略城市建设发展推介会河池站等房产交易活动,通过线上直播、在线咨询、线上交易等创新购房服务功能,切实为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搭建桥梁,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关于“学习苏州市的做法,苏州市通过约谈方式,取消一切降价和优惠活动,从2021年11月16日起所有房价止跌起涨,稳定了人心,强了信心”的意见建议
2021年底以来,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等,均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作出部署。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2022年以来,我区进一步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指导各地因城施策,通过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等措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地学习借鉴苏州市等城市房地产调控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社会底层的住房需求。采取减免契税等办法,鼓励住房更新,满足合理改善需求。对刚需购房户给予利息补贴政策,对高层次引进人才加大购房补贴力度”的意见建议
(一)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是大力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截至2022年6月25日,全区列入国家计划的公租房累计开工建设48.82万套,已分配44.85万套。全区正在实施公租房保障家庭共46.75万户。其中,保障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12.07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9.48万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15.19万户。二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2022年全区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13万套,努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截至2022年6月25日,已开工3.29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3.73%。
(二)加大消费工作调度力度。2022年初,自治区成立“稳消费拓市场攻坚战”指挥部,下设住房消费工作小组等6个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住房消费工作。我厅积极发挥住房消费工作小组的牵头职责,召开“稳消费拓市场攻坚战”住房消费工作小组调度会、全区服务业联席会、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等会议,研究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相关政策。
(三)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下调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推动银行机构下调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南宁市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将北海、防城港、钦州和来宾市的首套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推动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推动各银行机构制定灵活的个人房贷利率调整方案,逐步实现南宁等城市的个人房贷利率下行到合理区间。7月18-24日,广西新发放首套、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4.54%、5.06%,较2021年末下降148个、118个基点,平均利率从去年末位居全国前列下降到目前全国中等偏低水平。
(四)指导各地因城施策促进合理住房需求有序释放。2022年以来,全区各地因城施策出台了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其中,南宁、区直、梧州、崇左等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相继调高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南宁、区直、北海、崇左等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相继调低了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南宁、柳州、北海、玉林、崇左等市对购房者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北海、贵港、玉林、崇左等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给予购房优惠、免收物业费等,促进商品住房销售。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强化政策协同,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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