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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1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7-04 17: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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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A

 桂建函2022476号    签发人:


班宁等2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适老化改造,为进一步探索提升老龄工作水平、构建适合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奠定扎实基础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及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支持关于加快我区适老化改造,为进一步探索提升老龄工作水平、构建适合我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奠定扎实基础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20162月,我厅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残联、老龄委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1610号),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时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覆盖范围和普及程度等提出了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医院、广场、公园、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202011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086号),以及20221月印发的《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桂政办发〔20228号)等文件,均要求各地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建设完善城镇老旧小区、城市背街小巷的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截至目前,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加装电梯175部,实施适老化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2207处。

)开展无障碍市县创建工作。以来我厅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市县开展无障碍市县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督促指导等措施,推动无障碍设施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和融入社会生活更加便利。目前,我区已有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贺州市、来宾市、北流市、鹿寨县等11个市、县成功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市县,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落实残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印发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残联发〔202147号)、《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2148)精神,配合自治区残联制定广西无障碍环境建设、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十四五”规划,推动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开展体检评估。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公共建筑、绿地广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既有设施无障碍改造,提升社区无障碍建设水平。推进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和人行道建设结合轮椅通行需求加强人行道改造,清理违法占道行为,完善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成“十四五”期间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的预期目标。

(二)推进住宅小区“适老化”设施建设。支持和指导各地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工作,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

(三)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立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指导各地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计等要求,持续强化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报建、报监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在每年开展的4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将此类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推动各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方案审查、设计、审图、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办理、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监管机制,严格审批把关,实现新建居住区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更大范围覆盖。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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