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19〕1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补齐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我区城市内涝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到2020年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内涝点全部消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9年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19〕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176号)等有关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2019年广西城市内涝防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日
2019年广西城市内涝防治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补齐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我区城市内涝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到2020年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内涝点全部消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9年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19〕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176号)等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至2019年底,我区各设区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内涝点整治完成数量超过一半,2019年底前已完成治理的内涝点不再出现内涝现象。至2020年底,城市内涝防治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内涝点全部消除,新增内涝点发现一处、消除一处。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是有序开展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电〔2016〕200号)要求,各设区市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但截至目前,仍有桂林、贺州2市未完成规划编制或审批工作。请上述2市务必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批并将规划成果报送我厅备案,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顶层设计。各县级市务必于2019年底前完成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二)加快推进易涝点整治。各市要按照本市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制定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计划并加快建设进度。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低洼地带的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按照规划分区域、按系统逐一制定内涝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计划,至2019年底,实现各设区市建成区内现有内涝点整治完成数量超过一半。
(三)加强源头径流控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结合城市自然特点,综合考虑景观美化和蓄水、排水防涝等功能,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植草场、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自然地面、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新建片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明确片区径流系数、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等指标。新建和改造地面停车场、道路、人行道要采用透水铺装。新建成区综合径流系数的确定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为原则,积极推进可透水地面应用、雨水蓄滞系统设置、中水回用等技术利用。
(四)加强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
⒈ 全面开展排水管沟清疏。各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排水管沟清疏工作,特别要疏通施工工地和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周边以及常年易淤积管段。打通断头管线,充分发挥现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及时清疏城市河道,对城市具有排涝功能的河道及时进行整治、疏浚,确保达到规定的排涝标准,并做好与市政排水管网的水位协调调度,保障汛期雨水行泄畅通。
⒉ 加强排水设施巡查维护。要加强排水设施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整合培育当地排水设施专业管养队伍,承担应急抢险任务;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财政资金配套,按照排水设施不同保养频率要求,确保今后每三年至少完成一轮清淤工作。要逐步提高排水设施机械设备维护水平,配置与排水防涝设施数量相匹配的管道检查、疏通等先进机械设备,推广应用闭路电视检测系统、声纳等现代化检测技术,及时、准确发现管道病害,提高排水设施的完好率。
⒊ 加大设施保护和对损毁的处罚力度。各市要加大对堵塞排水设施、随意填埋河道、损坏排水管网设施和盗窃窨井盖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各项建设工程工地施工管理,严禁将施工泥浆、砂浆废水等排入城市河道、排水管网。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作业管理,避免垃圾堵塞雨水口和砂土进入雨水口。
(五)完善排水防涝应急工作机制。
⒈ 提升内涝预警预判水平。各市要结合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快建设内涝防治综合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并完善与气象部门建立的预警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联动机制,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雨情分析与内涝防治数字模型,建立城市内涝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城市内涝预判和防治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与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应对城市内涝灾害的工作合力。根据桂政办电〔2016〕200号文件要求,各设区市应于2020年底前建成城市内涝防治监控系统。
⒉ 落实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各市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预警与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同时,各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城区内涝防治管理能力建设,落实人员、物资、设备的配备,建立和完善社区、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等基层防灾联动机制,提升基层自我防御和自助自救能力。
⒊ 落实内涝灾害报告制度。各县(市)发生内涝灾害后,必须在灾害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将县城灾情报告(含受灾地点、开始时间、退水时间、暴雨强度、当地排水管网排水能力、原因、应对措施、造成的损失等,下同)报送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发生内涝灾害的城市,必须在灾害发生后4个工作日内,将所辖区域的灾情报告汇总后报送我厅城建处。我厅将汇总各市材料,在灾害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责任。各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排水防涝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城市内涝灾害防治工作,压实责任,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城市内涝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城市排水、交通、气象、消防、市容、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职责,与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与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所辖县(市、区)及乡镇排水防涝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保障资金投入。各市要根据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落实排水防涝设施项目的资金来源。通过统筹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等渠道,加大对城市排水防涝和防洪排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的投入,确保排水防涝和防洪排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推广应用PPP模式,加快内河整治、山洪防治、排涝闸泵站、雨水管网、蓄滞涝湖等防洪、排水、防涝项目建设。
附件:广西城市建成区易涝点汇总表
附件
2019年广西城市建成区易涝点汇总表
序号 | 城市 | 易涝点位置 | 整改措施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南宁市 | 大学路广西国际商务 职业技术学院 | 将农灌渠和细冲河改造工程纳入大岭路西侧南北向规划路(东西快速路—大学路)建设工程一并实施 | 2019年底前 | |
2 | 南宁市 | 邕武路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 通过建设泸塘路,解决学院排水问题 | 2019年底前 | |
3 | 柳州市 | 西环路二手车市场 | 改造西环路二手车市场前排水瓶颈段,以及在路面增加雨水口,加快路面雨水收集速度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4 | 柳州市 | 白云路东段元山餐馆前 | 鱼峰区已进行临时处理,下一步结合白云路东段改造项目进一步解决片区道路排水问题 | 2020年底前 | |
5 | 柳州市 | 屏山大道鱼峰下穿通道 两边匝道 | 对位于下游段鱼马公园瓶颈段排水管渠进行改造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6 | 柳州市 | 高新三路 | 结合白沙大桥建设完成高新三路下游段排水设施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7 | 柳州市 | 西江路西江综合市场 至宝马4S店前 | 在西江路北侧绿化带新建一条排水渠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8 | 柳州市 | 广雅下穿 | 新建一条排水渠专门收集下穿通道低洼路段的雨水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9 | 柳州市 | 北雀路红碑路口至区三建 | 改造北雀路红碑路至区三建道路两侧排水管渠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10 | 柳州市 | 南站路四区(市政道路以外的居民小区) | 重新改造该片区排水渠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11 | 柳州市 | 红桥路 | 改造红桥路低洼路段排水旁渠和增设路面雨水口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12 | 桂林市 | 站前路(小麻雀物流中心前) | 叠彩区站前路建设指挥部拟建设一条200米长的DN1500的雨水管道排至乌金河,以保证雨水有出路 | 已于2018年7月提前完成 | |
13 | 桂林市 | 美食城 | 新建一条长约150米的DN500雨水管道 | 已于2017年9月提前完成 | |
14 | 桂林市 | 穿山东路 | 七星区人民政府拟建设一条D2000的雨水管道,从穿山东路(国税局)为起点,经医药城地块排入漓江 | 2019年底前 | |
15 | 北海市 | 湖南路北海大道以北段 | 1.汛前每月安排对湖南路北海大道以北段开展一次清淤疏通,确保管网畅通;2.强降雨时安排人员提前值守,及时清理井口垃圾;3.远期规划建设DN1400-DN2200雨水管1750米,打通雨水排放瓶颈 | 2020年底前 | |
16 | 北海市 | 西南大道四川路路口段 | 建设四川路东侧雨水连通管,尺寸DN2000,长约26米,将雨水排至铁路明渠 | 2019年底前 | |
17 | 北海市 | 广东路十二间屋段 | 1.汛前每月安排对湖南路北海大道以北段开展一次清淤疏通,确保管网畅通;2.强降雨时安排人员提前值守,及时清理井口垃圾;3.远期按规划建设3500*2000雨水箱涵300米,打通雨水排放瓶颈 | 2020年底前 | |
18 | 北海市 | 银滩四号路广东路路口 | 对排水管渠进行清淤疏通,增设排水管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19 | 防城港市 | 北部湾大道凯乐路口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0 | 防城港市 | 桃花湾广场环路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1 | 防城港市 | 北部湾大道水产加油站段非机动车道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2 | 防城港市 | 北部湾大道拥军路口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3 | 防城港市 | 北部湾大道桃花湖街路口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4 | 防城港市 | 北部湾大道桃源路交叉口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5 | 防城港市 | 北部湾大道国税局门口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6 | 防城港市 | 金花茶大道与灵秀路交叉口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7 | 防城港市 | 和谐街东段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8 | 防城港市 | 和谐街西段与滨海路交叉口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29 | 防城港市 | 滨海路东段 | 增加排水管 | 已于2018年11月提前完成 | |
30 | 防城港市 | 防城民族大道与团结大道交叉口东侧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31 | 防城港市 | 群星大道城南村和消防大队附近 | 增加雨水篦、排水管,清淘雨水篦 | 2019年底前 | |
32 | 钦州市 | 望州路K0+850-K1+050 | 打通东南街(蓬莱大道至望州路)和钦廉街(金州路至望州路)等周边路网,按规划建设完善排水系统 | 2020年底前 | |
33 | 钦州市 | 老城区(晚叔狗肉铺等) | 新建排涝泵站 | 2019年底前 | |
34 | 贵港市 | 金田路 | 通过对马草江金田路段的排水管渠疏通整治 | 已于2018年12月提前完成 | |
35 | 贵港市 | 桂林路 | 对道路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及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8年12月提前完成 | |
36 | 贵港市 | 港北区人民政府周边 | 对该片区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及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8年12月提前完成 | |
37 | 贵港市 | 中山北路 | 待榆林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后,接入即可解决积水问题 | 2020年底前 | |
38 | 玉林市 | 教育中路骨科医院路段 | 实施玉林城区教育中路改造工程(汽车总站至新洲路段),长约1000米,宽25米,优化交通改造,按现状宽度对旧沥青路面、破损板块、人行道、路灯、排水系统等进行维修改造 | 2020年底前 | |
39 | 玉林市 | 教育中路宁屋角至汽车总站路段 | 实施玉林城区教育中路改造工程(汽车总站至新洲路段),长约1000米,宽25米,优化交通改造,按现状宽度对旧沥青路面、破损板块、人行道、路灯、排水系统等进行维修改造 | 2020年底前 | |
40 | 玉林市 | 大南路竹美立交桥涵洞 | 建设陂头防洪闸南侧泵站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41 | 玉林市 | 大北路四中路段 | 实施玉林城区大北路南段改造工程(一环北路至教育中路段),按现状宽度对排水系统等进行维修改造 | 2019年底前 | |
42 | 百色市 | 城西路(中国石化加油站路口) | 对道路段新增市政雨水管道 | 2019年底前 | |
43 | 百色市 | 东洲大道(新五中段) | 结合大湾路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市政排水管道建设 | 2019年底前 | |
44 | 贺州市 | 姑婆山大道 | 新建排水管网,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 2019年底前 | |
45 | 贺州市 | 站前大道 | 新建排水管网,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 2019年底前 | |
46 | 贺州市 | 西约街一景桥附近 | 增设雨水口,同时对东宁街及下游的排水管渠进行清淤 | 2019年底前 | |
47 | 贺州市 | 新风街贺州大道路口 | 新建排水管网,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 2019年底前 | |
48 | 贺州市 | 创业路文博双语学校门口 | 新建排水管网,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 2019年底前 | |
49 | 贺州市 | 旺高工业园内 | 近期在富旺大道 323 国道路口东南角规划绿地设调蓄池,将内涝点雨水排至调蓄池,远期根据规划,结合地块开发,拓宽东干渠道断面,增大排水能力,水渠的排水能力应满足沿线地块雨水排放的要求 | 2020年底前 | |
50 | 贺州市 | 莲塘 | 新增加雨水管,管径 D1350,长 255m;莲塘新街南面的现有排水渠两侧紧邻民房难以扩宽断面,从莲塘新街排出口至马尾河新建排水管,管径 D1800,长 260m | 2020年底前 | |
51 | 贺州市 | 贺街 | 加快建设八步区 2015 年度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河东街贺江路雨水管网,并建设相应防洪堤及配套设施 | 2020年底前 | |
52 | 贺州市 | 八达中路、创业路路口 | 在道路两侧新建排水管,管径 D800 ~D1200 | 2019年底前 | |
53 | 贺州市 | 光明大道加油站对面 | 近期内涝点处设置 1000×1000 的排水边沟,由南往北临时排至英石村农田灌溉渠暂时解决该处排水问题,远期必须结合水系规划,完善该处片区水系及下游排水系统建设 | 2020年底前 | |
54 | 贺州市 | 建安街 | 新建排水管网,对道路进行升级改造。 | 2019年底前 | |
55 | 来宾市 | 铁北路师专大门口 | 新建下游D1000~D1200雨水管,将雨水排至附近水城河渠 | 2019年底前 | |
56 | 来宾市 | 东环大道与铁北路交叉口 | 把道路左幅DN800的雨水管换成DN1350管径,右幅DN1000换成DN1500管径,疏通管径 | 2019年底前 | |
57 | 来宾市 | 华侨大道来华大桥北端 | 在道路西侧临时埋设DN1000管进行临时排水 | 已于2018年12月提前完成 | |
58 | 崇左市 | 新民路(铁路桥段) | 疏通道路管渠、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0年12月提前完成 | |
59 | 崇左市 | 崇左市妇幼保健院段 | 疏通道路管渠、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0年12月提前完成 | |
60 | 崇左市 | 西塘至江南二小段 | 疏通道路管渠、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0年12月提前完成 | |
61 | 崇左市 | 食品仓库 | 疏通道路管渠、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0年12月提前完成 | |
62 | 崇左市 | 百货大楼 | 疏通道路管渠、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0年12月提前完成 | |
63 | 崇左市 | 邮电局 | 疏通道路管渠、增设排水口 | 已于2010年12月提前完成 | |
64 | 桂平市 | 桂贵路与郁江路交叉处 | 增设雨水落水井口,清疏排水沟 | 已于2019年4月提前完成 | |
65 | 桂平市 | 桂南路三农贸路口 | 增设雨水落水井口,清疏排水沟 | 已于2019年4月提前完成 | |
66 | 桂平市 | 桂南路光明农贸市场路口 | 增设雨水落水井口,清疏排水沟 | 已于2019年4月提前完成 | |
67 | 桂平市 | 糖厂路与兴桂路交叉口 | 增设排水干渠及导水管口 | 2019年6月底前 | |
68 | 合山市 | 教育路实验初中段 | 修建雨水篦子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69 | 合山市 | 建安路水利局段 | 修建雨水篦子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70 | 合山市 | 教育东环路口 | 修建疏通东环路北面沟渠 | 已于2017年12月提前完成 | |
71 | 合山市 | 合岳水泥厂北侧 | 把雨水疏导流入雨水管网和现状沟渠 | 2020年底前 |
注:⒈ 表中易涝点出自《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9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
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19〕37号)。
⒉ 请有关各市排水主管部门针对现有易涝点逐一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格式将表格内容补充完整,
原则上至2019年底,各设区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内涝点消除需超过一半。
3. 据我厅与各设区市排水主管部门核实,表中有29个易涝点已于2018年底前完成治理。请各市
排水主管部门于2019年雨季期间对这批易涝点的整治效果进行评估,若仍出现内涝的情况的,
需重新列入易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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