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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建科〔2020〕2号)

2020-02-21 18:0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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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1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目标任务是:推动全区实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6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累计节能70万吨标准煤、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达50%,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推进绿色生态城区、智慧小区、健康建筑发展。筹备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平台为基础、人才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建设行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一、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

    (一)推动全区实施城镇新建建筑《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两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点加强施工、验收阶段节能管控,确保2020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村镇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工程应用示范,在建筑领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应用或服务体系。

    二、推动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建筑发展

    (三)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设计、审图、施工及竣工验收监管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阶段的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严格把控绿色建筑施工及验收质量,切实提升绿色建筑建设品质。

    (四)修改完善现行绿色建筑地方系列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研究我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智慧社区、智慧小区建设路径。探索开展健康建筑标准体系及认证体系建设。

    三、加快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

    (五)协调指导本地区绿色建筑产品认证、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推荐我区相关单位申报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建立对第三方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

    (六)制定我区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初步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材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四、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七)加强自治区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市级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范围。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能源审计、能耗定额、能效公示等工作,建立健全建筑能耗信息公示机制。

    (八)深入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和学校、医院节能绿色化改造建设,督促南宁市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探索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路线。

    (九)引导能源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寻找有改造潜力和改造意愿的项目业主,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方式投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五、加强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发展

    (十)筹备建立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加强人才信息建设,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编制《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抓好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开展木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标准制定,助推广西木材生产企业打造完整产业链。开展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和技术集成创新,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制定和发布广西建设领域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推广、限制与禁止使用目录,召开建设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会,促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十一)加强我区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全面掌握行业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交流等方面的情况。做好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申报、评审、立项和实施工作,争创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华夏建设科技技术奖等奖项。

    六、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

    (十二)进一步完善节能监管体制机制,依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平台、信用监管平台、统计报表直报平台为核心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监管系统,有效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

    (十三)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实施情况检查监管力度,与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配合联动,对严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建筑节能标准的有效落实,提高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十四)组织开展建筑节能财政专项资金试点项目专项调研,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跟踪,加强对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十五)建立网络培训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加大对相关从业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能力。

    (十六)通过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结合传统宣传方式,多途径、全方位宣传,将绿色生态建筑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先进科学技术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推动形成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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