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和“稳中求进攻坚年”十场攻坚战及“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严格按照“稳、早、实、紧、效”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勇于攻坚克难,奋力担当作为,全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上半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上半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持续发挥对全区经济的支撑作用,一季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现增加值891亿元、占全区GDP的15.1%;1-5月实现税收177.69亿元,占全区税收的22.5%;固定资产投资约占全区的32%。预计上半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现增加值2050亿元、税收280亿元,分别占全区GDP和税收的15.5%和22.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约占全区的33%左右。
(一)建筑业方面。1-5月,全区建筑业完成产值2490亿元(年度目标任务为7550亿元),同比增长9.9%(年度目标任务为12.5%),增幅高于全国约1.1个百分点;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建筑业实现税收94.92亿元,同比下降15.6%。预计2022年上半年,全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20亿元,同比增长9.9%以上。
(二)房地产业方面。1-5月,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03.74亿元,同比下降26.4%;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953.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2%,增速高于全国(-23.6%)8.4个百分点,排在全国第7位,较2021年同期提高21位。预计1-6月全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534.15亿元,同比下降25%;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596.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
(三)重点城乡建设项目方面。1-6月,多项重点城乡建设工作任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3.31万套,完成年度目标6.13万套的54.05%。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新开工建设5330套,占年度目标任务6500套的82%,基本建成住房5920套,占年度目标任务8500套的69.6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6.8万套,完成年度目标12万套的56.66%,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22.51亿元;地下管网建设改造2052公里,完成年度建设改造3500公里任务目标的58.63%,完成投资7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目标150亿元的52%;开工改造城市背街小巷2299条,开工率为57.14%;开工59个乡镇(片区)垃圾中转设施、102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完成31个乡镇(片区)垃圾中转设施、83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5280户,完成年度目标5502户的95.96%。截至2022年6月底,全区累计建成市县污水处理厂130座、镇级污水处理厂723座,累计建成在用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4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为74.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坚定不移抓党建、强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我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完成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厅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贯穿工作始终,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研究制定我厅2022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旗帜鲜明讲政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开展对厅属有关单位的政治巡察,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抓实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研究制定我厅2022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创新“党旗领航、‘双建’(党建+住建)齐飞”党建品牌,以“党建+”为载体,着力推进“党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党建+背街小巷改造精品示范”、“党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建+物业管理示范”、“党建+信访维稳示范”等5个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印发我厅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五大工程”(政治能力提升工程、干部担当作为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工程、作风纪律建设工程、廉洁文化建设工程),大力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纪律、清廉作风、清廉文化在我厅落地生根。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坚定不移深挖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激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活力。2022年以来,制定了本厅《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早抓快干一季度 稳中求进开好局”实施方案》、《“紧抓实干二季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压实责任,攻坚克难,深挖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我区签订共建新时代壮美广西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典范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工作。
⒈ 不断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助力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建立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治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发展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切实加强全区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及时分解下达2022年各地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各地尽快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市为重点,在10个设区市重点布局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13万套,为全面推进新市民住房问题解决奠定基础;新增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3399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7.16%。通过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等方式,做好项目资金保障。二是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强化市场研判和调研指导,定期开展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提示,压实城市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因城施策,出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信心。推动各地重点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整治工作,坚决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城市政府属地责任,推动“保交楼”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保障购房群众的利益。三是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等文件。1-5月,全区缴存住房公积金246.2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73.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7%、3.41%。截至6月底,全区累计缓缴单位256个,涉及职工7.69万人,申请缓缴金额1.41亿元;全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达到2.09万人,累计提取金额1.3亿元用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76笔,提取金额2025.82万元。
⒉ 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城市品质和承载力持续提升。 一是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激活城市生命力。指导南宁市创新采取PPP模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形成中央、自治区、市本级财政支持和社会资本方出资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有效破解改造融资和长效管理难题,形成了独特的“南宁经验”,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肯定和推广。加快推进地下管网建设,建立2022年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库,制定年度建设计划,依托壮美广西·发改云实施精准调度。推动印发《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快推进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二是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成立了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自治区将最高给予PPP项目总投资22%的资金补助,着力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通过开展全覆盖调研和专家“针灸式”、“点穴式”专项帮扶调研,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三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强化。2018年启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以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300亿元,70段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南宁、桂林、贺州3市列入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目前,全区10个县级市均已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排查结果已向社会公示。四是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桂林市成功入围“十四五”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内将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亿元。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全区市县建成区累计排查出易涝点402个,每个易涝点均已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五是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序推进。起草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我区《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强化顶层设计。指导和支持兴安县推进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前期工作,完成梧州市五坊路—大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审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已公布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36片、历史建筑673处。六是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迈出新步伐。起草并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动广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意见》,组织编制了《广西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稳步发展,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建节能建筑面积1582.61万平方米,折合节能量25.67万吨标准煤,新建绿色建筑1280.78万平方米。预计2022年上半年,全区城镇累计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约3000万平方米,折合节能量50万吨标准煤;城镇新建绿色建筑约2600万平方米。七是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各市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执法体制改革监督指导,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立法及制度化、标准化建设,部署开展大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各地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南宁、柳州等设区市及所辖各县(市)初步联通市、县两级平台数据,全区计划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75个县(市)中,已有21个建成运行。
⒊ 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一是新型城镇化项目策划融资取得积极进展。与14个设区市、14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13个自治区重点培育的中小城市建立联系,联合政策性银行全程指导玉林市、兴安县、永福县开展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获得政策性银行资金支持13.6亿元。二是撤乡改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实施。加强督导调研,实行月报制度,截至6月底,乡改镇项目完成投资5.8亿元,下达资金完成投资率达80.6%。三是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特色小镇清单内属于我厅监管的47个特色小镇共落实建设用地面积61.3km²,累计完成投资额1323.81亿元,吸引就业人数42.6万人,引进企业1660家,其中行业龙头或500强企业139家。
(三)坚定不移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我厅以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完善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广西建筑业稳市场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配套措施落地见效。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印发《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特许核准的通知》,引进12家区外知名建筑企业在广西成立子公司。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加快推进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与远程异地评标,对新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实现“不见面开标”,让数据“多跑路”,投标企业“少跑腿”,有效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大幅提升开标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导解决建筑企业施工人员返岗、建材运输等复工复产问题等,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更多产值。二是着力提升广西建筑业竞争实力。加快推广“桂惠贷—建设贷”,发放贷款4.4亿元,给予建筑企业3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补贴,降低建筑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作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统筹55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对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和“走出去”给予奖励。积极筹备2022年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发展论坛。三是着力推动广西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信息化转变和组织模式、用工模式转变。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使用2000万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给予资金补贴,持续开展装配式农房示范村镇建设。着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南宁市、百色市、贺州市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实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全流程网上办理和资质证书电子化;新增18个“跨省通办”事项和4个“全区通办”事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整治。全区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报建办理环节压缩至14个以内,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全区111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审批,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城市数据实时共享;全区并联审批办理率平均为80.77%。在全国率先上线首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率先推行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机制,广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办结率、办结时限和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迭代升级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模块功能建设,强化勘察设计行业监管。
(四)坚定不移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制定2022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将中央下达广西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687万元全部分解下达到有任务的县,编制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方案,明确危房改造工作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二是实施边境县农村老旧住房改造。印发边境县农村老旧住房改造方案,组织召开边境县农村老旧住房改造调度视频会议,解读边境县农村老旧住房改造实施方案。三是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召开2022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编制14个设区市“十四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市一策”方案和《广西乡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用技术导则》,接续推进2021年下达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研发“壮美乡村”二维码,设置村庄卫生保洁问题、露天焚烧垃圾等反馈功能,建立农民反馈和解决问题的信息渠道。四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指导桂林市灌阳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成功入选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名单,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05亿元。持续推进11个自治区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举办2022年第一期广西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班,推动传统优秀建筑技艺的传承发展。
(五)坚定不移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行业形势安全平稳。2022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疫情防控等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确保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形势平稳。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我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多次在厅党组会、厅务会上进行部署,多次召开厅安委会、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等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部署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做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各地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汛期城市排水防涝等工作,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4月29日湖南长沙发生居民自建房倒塌重大事故后,根据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有关部署,自治区高位推进,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自治区有关单位作为成员的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印发方案,强力推动。我厅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目前正在有力有序推动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工作, 已取得初步进展,各地对已摸底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均组织整改,有效防范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我厅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维护政治安全稳定的头等大事,采取措施,全力推进。召开本厅信访维稳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信访工作条例》,制定《202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行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厅领导包案制度,严格实行“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督导解决困难、包督导教育转化、包督导稳控管理、包督导依法处理),开展厅领导领衔分片督导,持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确保一批重点信访矛盾纠纷和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特别是积极推进房产领域涉稳问题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广西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城市政府属地责任,实施“一楼一策”、“一城一策”、“一省一策”工作方案,稳妥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同时,加强本厅信访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厅信访办轮岗锻炼等方式,打造善于做信访维稳工作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屏障。我厅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自治区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从严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和本厅机关、厅属单位均未发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事件。全面筑牢厅本级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制定厅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疫情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厅机关干部离邕审批和登记管理,指导厅属两所院校做好学生开学返校和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大行业疫情防控指导力度。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继续组织好疫苗接种工作,截至7月7日,本系统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率为98.07%。印发文件通知,指导建筑施工、环卫、园林绿化等重点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争分夺秒完成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我厅承担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转运隔离组任务,厅班子成员分别率队赴南宁市、百色市、靖西市、凭祥市等地调研疫情防控临时集中隔离点和“三非”人员临时集中隔离点项目建设情况,配合完成边境疫情防控拦阻设施和边境国际健康驿站建设;赴东兴市全力推进应急防疫隔离房改建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昼夜施工作业,及时完成东兴市全部应急防疫隔离房改建任务等。
三、2022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稳住经济大盘的责任感、紧迫感,拿出更多的新招、实招、硬招,千方百计坚决打赢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稳中求进攻坚战,2022年力争实现行业增加值4350亿元以上(占全区GDP的16.7%左右),实现税收710亿元以上(占全区税收的27.3%左右),为全区经济稳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把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和“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突出强基固本培元,扎实推进“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互促,将为民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开展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10项民生实事。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坚强阵地,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我区签订共建新时代壮美广西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典范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工作,督促地方加快推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适度超前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城市体检工作。组织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深入实施地下管网建设三年大会战,建设改造污水、雨水、供水、燃气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管网。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持续推进历史名城申报工作。创新融资模式,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问题。齐抓共管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压实城市主体责任,继续指导各市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合理购房需求,强化房地产金融支持。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阶段性支持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海绵城市建设,支持贺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三)多措并举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建筑业经济运行调度,压实各市产值增长责任,确保完成全年全区建筑业产值7550亿元,同比增长12.5%。狠抓《广西建筑业稳市场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各项配套政策落地见效,落实“桂惠贷—建设贷”政策。继续做大做强全区建筑业,扶持企业资质升级。举办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与发展论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边境8县(市、区)农村老旧住房改造。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房管控和村庄风貌引导。
(五)坚决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抓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推进项目复工复产。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城市排水防涝、城镇燃气管理、房屋建筑(特别是自建房、危旧房改住房)、城市公园和市政设施运行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围绕“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目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和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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