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2194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文日期:2020年07月12日
标  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建发〔2020〕6号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2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0-07-12 11: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建发〔2020〕6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桂建质〔2007〕1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实施13年,自《暂行规定》实施以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用户满意度逐年提升。目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验收标准已修订或更新,为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对《暂行规定》予以修订,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该《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2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