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4,830.63万元,本年收入20,365.10万元,本年支出20,362.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33.69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4,830.63万元,本年收入20,365.10万元,本年支出20,362.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833.69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81.77万元,本年收入39,498.45万元,本年支出37,106.6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73.6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031.77万元,本年收入27,758.20万元,本年支出25,147.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42.33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440.06万元,本年支出10,440.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17.74万元,本年支出917.7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917.74万元,本年支出917.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9.38万元,本年支出549.3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6.85万元,本年支出166.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82.52万元,本年支出382.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12.93万元,本年支出1,178.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4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12.93万元,本年支出1,178.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40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26.01万元,本年收入4,813.77万元,本年支出4,850.5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89.26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80万元,本年收入4,352.41万元,本年支出4,353.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9.04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2.43万元,本年支出172.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7.03万元,本年支出207.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8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217.03万元,本年支出207.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8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3.85万元,本年收入2,012.52万元,本年支出1,924.3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82.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8.40万元,本年收入1,548.08万元,本年支出1,547.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78.56万元,本年支出673.9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6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78.56万元,本年支出673.9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6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桂建计〔2018〕10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你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17年度决算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9.17万元,本年支出415.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3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419.17万元,本年支出415.1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3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7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由于批复数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点,因此,部门决算报表以元为单位自动生成的少量批复数会存在进位尾差。
六、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办〔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单位决算公开相关工作。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