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市、县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起草城市管理执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查处全区住房建设领域重大案件;指导全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城镇体系规划,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自治区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自治区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等。
(十五)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十六)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的政策法规,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墙体材料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十八)培养建设行业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才。
(十九)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岗位培训;承担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继续教育、资格注册等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二十)承担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十一)负责为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
(二十二)负责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厅属单位组成
2019年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厅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
⒈全额拨款行政编制单位2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
(二)厅机关本级内设部门
厅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法制处、政策研究室、住房保障处、城市规划园林处、标准定额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自治区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科学技术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勘察设计管理处(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局共16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注:由于表格较多,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支总预算74,677.37万元,同比减少2,251.22万元,同比下降2.9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4,677.37万元,同比减少2,251.22万元,同比下降2.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87.4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3.77%,同比减少3,829.67万元,同比下降10.4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54%,同比减少60万元,同比下降13.0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8,708.7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51.83%,同比增加8,519.40万元,同比增长28.2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472.9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97%,同比减少789.21万元,同比下降34.89%;上年结余收入1,408.2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89%,同比减少6,091.74万元,同比下降81.22%,
下降主要原因:(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中央教育资金尚未下达,该部分资金未能编入2019年度预算。(2)墙改科技开发项目内容调整、广西墙材革新信息化平台建设、墙改基金收支管理审计等项目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收入相应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74,677.37万元,同比减少2,251.22万元,同比下降2.9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45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8%,同比增加2,195.21万元,增长21.40%;项目支出预算62,221.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32%,同比减少4,446.43万元,下降6.6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持平。
2.教育支出39,13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0%,同比减少3,894.54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中央教育资金尚未下达,该部分资金未能编入2019年度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5%,同比增加695.82万元,增长65.81%,主要原因:(1)2019年部份厅属单位调整主功能科目,统计口径不同造成差异。(2)每年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3)2019年新增加职业年金、物业服务补贴(退休人员部分)等预算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384.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2%,同比增加0.56万元,增长0.15%,主要是缴费计提比例调整。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36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4%,同比增加946.48万元,增长3.01%,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增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资、增加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部分、增加在职人员住房物业补贴、增加行政参公单位在职人员预发绩效奖励、增加公务员考核优秀奖励等。
6.住房保障支出57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6%,同比增加60.46万元,增长11.85%,主要是调整缴费基数。
7.其他支出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同比减少60万元,下降长13.04%,原因:墙改科技开发项目内容调整、广西墙材革新信息化平台建设、墙改基金收支管理审计等项目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支出相应减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45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8%,同比增加2,195.21万元,增长21.4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69.71万元,占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8.37%,同比增加1,238.99万元,增长20.54%。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06.80万元,占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5.38%,同比增加643.76万元,增长17.1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8.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5%,同比增加312.46万元,增长66.9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2,221.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32%,同比减少4,446.43万元,下降6.67%。
下降的主要原因:(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中央教育资金尚未下达,该部分资金未能编入2019年度预算;(2)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建设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已向社会放开,建设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已不再是独家培训,企业或其他培训机构均可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收入相应减少。(3)墙改科技开发项目内容调整,广西墙材革新信息化平台建设、墙改基金收支管理审计等项目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支出相应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087.47万元,同比减少3,889.67万元,同比下降10.5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8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教育支出19,926.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4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18万元、其他支出400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68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7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154.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0%,同比增加1,444.23万元,增长16.58%;项目支出预算22,532.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17%,同比减少5,273.90万元,下降18.97%。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万元,同比持平。用于提高全区村“两委”干部乡村规划建设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
2.“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支出3,22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42万元,项目支出1,636.94万元。用于我厅属学校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3.“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支出16,70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62万元,项目支出13,695.37万元。用于我厅属学校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8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等的支出。
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2万元。用于按规定提取的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等的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65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1万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4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10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35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98万元,项目支出189.44万元。用于单位的日常运转支出。
11.“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07.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7.83万元。用于为完成各项
12.“2120103”机关服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6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2万元,项目支出915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13.“2120104”城管执法支出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用于城管执法方面的支出。
14.“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79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6万元,项目支出425.82万元。用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方面的支出。
15.“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支出44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9万元,项目支出222.69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
16.“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万元。用于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方面的支出。
17.“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101.9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1.90万元。用于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支出。
18.“2120110”职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支出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万元。用于职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方面的支出。
19.“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95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0万元,项目支出2,646.41万元。其他的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5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5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1.“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0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8万元,项目支出1,811.32万元。用于不包括上述项目内的开支。
2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3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18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10,154.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0%,同比增加1,444.23万元,增长16.58%。其中:
人员经费7,394.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6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364.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7.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4.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3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92.5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5.87万元,下降45.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年度预算。由各单位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安排23.7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5.04%。主要用于接待区内、外到我厅及所属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事项,下降原因: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不予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68.81万元,同比减少22.61万元,下降24.7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68.81万元,同比减少4.61万元,下降6.28%,主要是厅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运行维护费降低。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没有购置公车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安排400万元,同比减少60万元,下降13.04%。下降原因为:2018年墙改科技开发项目内容调整,广西墙材革新信息化平台建设、墙改基金收支管理审计等项目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支出相应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本级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54.4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1.82万元,增长20.58%。增加原因:2019年按照编制要求,新增公务员绩效考评奖金、公务员奖励奖金、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等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共16,590.69万元,同比减少3,218.14万元,下降16.25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4,032.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4.30%,同比减少6,123.53万元,下降60.30%;部门集中采购11,319.5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8.23%,同比增加2727.02万元,增长31.74%;分散采购1,238.8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47%,同比增加178.37万元,增长16.82%。下降原因: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中央教育资金尚未下达,该部分资金未能编入2019年度预算。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类型:一般预算拨款14,208.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90.5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772.5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50.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168.46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240.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043.7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306.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我厅实有车辆28辆,其中,实有在编车辆20辆、教学使用不在编制内大客车7辆,有文件批复车辆1辆,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1.厅本级实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
2.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实有公务用车1辆,为老干部服务用车。
3.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有公务用车1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有公车11辆,包括4辆普通轿车和7辆大客车,7辆大客车主要为教学用车。
5.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实有公务用车2辆。
6.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实有公务用车1辆,为特殊业务用车。
7.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实有公务用车2辆,为一般业务用车。
8.广西建安劳保办实有公务用车2辆,为一般业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9年部门预算有30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补助市县项目5个),扣除人员工资经费项目后,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项目共计18个,金额21,092.95万元,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具体如下:
1.厅机关本级共计5个项目,其中补助市县项目4个,涉及项目金额5,184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拨款。具体如下:
(1)全区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业知识培训经费264万元。
(2)“十三五”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市县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
(3)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受灾修复补助资金1,420万元。
(4)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700万元。
(5)装配式农房推广专项补助资金800万元。
⒉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共计9个项目,涉及项目金额13,644.15万元,具体如下:
(1)偿还贷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2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
(2)2019年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资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14.8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
(3)宣传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00万元,资金来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17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30万元。
(4)新校区建设项目经费预算7,394.17万元,资金来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7,190.0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204.08万元。
(5)新校区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经费预算468.80万元,资金来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28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188.80万元。
(6)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46.3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
(7)专业课程建设费经费预算582.08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3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282.08万元。
(8)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预算670万元,资金来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262.4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407.53万元。
(9)学生经费项目经费预算368万元,资金来源: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15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218万元。
3.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共计1个项目,涉及项目金额1,000万元,具体如下:
(1)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
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共计2个项目, 涉及项目金额1,064.80万元,具体如下:
(1)培训项目48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非税收入安排190.99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57.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万元。
(2)考试项目583.89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非税收入安排。
5.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共计1个项目,为补助市县项目,涉及项目金额200万元,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如下:
(1)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扩建新建开发生产类示范项目补助20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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