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8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9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厅本级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市、县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自治区区情的住房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承担城市设计、城市雕塑、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总平面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自治区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9.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10.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3.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查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工作,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14.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15.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厅属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等。
2.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3.承担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的政策法规,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墙体材料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5.培养建设行业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才。
6.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岗位培训;承担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继续教育、资格注册等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7.承担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8.负责为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
9.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活动。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辅的多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10.负责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厅属单位组成
2022年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厅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
1.全额拨款行政编制单位2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未分类)
3.其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个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厅机关本级内设部门
厅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法制处、政策研究室、住房保障处、城市规划园林处、标准定额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自治区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科学技术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勘察设计管理处(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局共16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145,131.80万元,同比增加33,973.64万元,增长30.56%。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45,131.80万元,同比增加33,973.64万元,增长30.5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777.78万元,同比增加4,198.59万元,同比增长9.01%,主要原因:临时性工作增加,两个学校获得的预拨教育经费同比上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0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同比增长7.50%,主要原因:2022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项目数量较上年增加。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1,694.55万元,同比增加2,783.11万元,增长9.63%,主要原因:学生人数增加,学费收入相应增加。
4.事业收入339万元,同比增加119万元,同比增长54.09%,主要原因:社会化培训人数增加。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39.76万元,同比增加69.76万元,同比增长5.09%,主要原因:随着住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预计2022年报名考试及培训测试的人数有所增加。
6.其他收入31,342.36万元,同比增加31,162.36万元,同比增长17312.42%,主要原因:(1)因建设新校区需要,建职院2022年拟新增亚行贷款1,181.36万元,计划申请债券30,000万元(目前该债券尚未获得)。(2)城建校部分门面租期已满,后续的租赁业务还未开展,预计租赁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
7.上年结转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9,108.34万元,同比减少4,389.19万元,同比下降13.10%。主要原因: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减少预算项目经费安排。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45,131.80万元,同比增加33,973.64万元,增长30.5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5%,同比持平。
2.教育支出103,64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2%,同比增加40,519.52万元,增长64.19%,主要原因:(1)建设新校区需要,计划通过新增贷款和申请债券满足建设新校区资金需要。(2)加强建筑产业工人及乡村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3)学校获得预拨教育经费同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7.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同比增加139.62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因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48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3%,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4.80%,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37,868.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09%,同比减少6,770.49万元,下降15.17%,主要原因:2022年从严从紧编制项目支出经费预算,减少使用历年劳保费结余资金安排的预算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70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8%,同比增加32.73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7.其他支出4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0%,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2022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项目数量较上年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1,97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14%,同比增加7,304.08万元,同比增长49.78%。主要原因:2022年学校编入基本支出的生均拨款较2021年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23,15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86%,同比增加26,669.55万元,增长27.64%。主要原因:因建设新校区需要,2022年拟新增贷款、申请债券。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207.78万元。其中: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77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教育支出34,38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7.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70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1.80万元、其他支出4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77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267.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510.7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万元,同比持平。用于全区村“两委”干部乡村规划建设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
2.中等职业教育支出4,73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80万元,项目支出2,985.72万元。用于厅属院校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3.高等职业教育支出29,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2.66万元,项目支出18,546.34万元。用于厅属院校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开支。
5.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开支。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73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82万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4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76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行政运行支出2,59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78万元,项目支出262.16万元。用于预算单位的日常运转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23.3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23.30万元。用于完成各项任务发生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机关服务支出2,62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0万元,项目支出2,344.75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13.城管执法支出2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5万元。用于城管执法方面的支出。
14.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69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23万元,项目支出198.3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方面的支出。
15.工程建设管理支出47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5万元,项目支出214.21万元。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92.8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2.81万元。用于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支出。
17.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支出1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万元。用于职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方面的支出。
18.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65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53万元,项目支出4,294.33万元。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8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8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6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0万元,项目支出1,549.86万元。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2.住房公积金支出67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80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基本支出预算19,267.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7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49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安排136.4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4.06万元,增长11.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安排47.5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安排20.35万元,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根据2021年公务接待情况,进一步压减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住建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68.59万元,同比增加15.48万元,增长29.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9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报废一辆已超过使用期限的汽车,现需重新购置车辆1台。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发生的汽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安排430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7.50%。主要原因:2022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项目数量较上年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98.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0.21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增加的定额公用经费。
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共70,383.80万元,同比增加46,371.61万元,增长193.12%。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673.77万元,分散采购预算66,710.03万元。增长原因:新校区建设需要装修及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采购各种教学仪器等。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预算10,395.9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4,302.6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685.26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91.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6.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4,514.29万元,单位资金31,055.5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安排13,835.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我厅实有车辆26辆,具体情况如下:
1.厅本级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公务用车1辆,为老干部服务用车。
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公务用车1辆,为行政执法用车。
4.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公务用车2辆,为一般业务用车。
5.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公务用车1辆,为特殊业务用车。
6.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车9辆,包括3辆普通轿车和6辆大客车,6辆大客车为教学用车。
7.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公务用车2辆,为一般业务用车。
8.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公务用车2辆,为一般业务用车。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76个,共计79,790.55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项目67个,安排预算经费73,790.55万元,补助市县项目9个,安排预算经费6,00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517.9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160.4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7,527.67万元,单位资金30,332.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9,252.09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编号 |
(万元) | |||
总计 |
79,790.55 |
||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合计 |
3,057.14 |
||
1 |
行业课题研究经费 |
220.00 |
表9-1 |
2 |
全区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购买服务工作经费 |
75.00 |
表9-2 |
3 |
市长论坛专项经费 |
100.00 |
表9-3 |
4 |
消防工作专项经费 |
100.00 |
表9-4 |
5 |
全厅安全生产专项和综合督查经费 |
190.00 |
表9-5 |
6 |
评审劳务费专项经费 |
180.00 |
表9-6 |
7 |
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预算 |
199.79 |
表9-7 |
8 |
认证系统成本、办公设备购置、正版软件购置费 |
75.35 |
表9-8 |
9 |
广西传统村落名录系列丛书编写专项经费 |
300.00 |
表9-9 |
10 |
桂林雁山公园岭南园林景观生态研究专项经费 |
200.00 |
表9-10 |
11 |
广西老旧小区改造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建设工作督查、调研工作经费 |
180.00 |
表9-11 |
12 |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专项经费 |
957.00 |
表9-12 |
13 |
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 |
280.00 |
表9-13 |
二、厅属预算单位小计 |
70,733.41 |
||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
1,625.00 |
||
14 |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专项经费 |
45.00 |
表9-14 |
15 |
广西建设大厦智慧办公和灾后重建项目 |
1,000.00 |
表9-15 |
16 |
广西建设大厦一楼展厅改造工程 |
380.00 |
表9-16 |
17 |
南宁市明德街53号文物房产修缮工程 |
200.00 |
表9-17 |
(二)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小计 |
55,612.44 |
||
18 |
图书资料购置费 |
320.00 |
表9-18 |
19 |
新校区建设 |
40,190.09 |
表9-19 |
20 |
就业创业经费 |
137.06 |
表9-20 |
21 |
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 |
87.00 |
表9-21 |
22 |
“双高”建设经费 |
7,230.01 |
表9-22 |
23 |
偿还贷款 |
440.00 |
表9-23 |
24 |
车辆购置费 |
50.00 |
表9-24 |
25 |
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 |
57.00 |
表9-25 |
26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80.00 |
表9-26 |
27 |
贷款利息支出 |
270.00 |
表9-27 |
28 |
新图书馆家具购置 |
400.00 |
表9-28 |
29 |
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
776.00 |
表9-29 |
30 |
2022年广西高等学校中职升高职学费 |
51.36 |
表9-30 |
31 |
2022年广西高等学校自治区政府奖学金 |
28.00 |
表9-31 |
32 |
2022年高等教育本专科生中央和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 |
2,405.66 |
表9-32 |
33 |
2022年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经费 |
24.26 |
表9-33 |
34 |
2022年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聚集区高校建设贷款贴息资金 |
45.00 |
表9-34 |
35 |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
2,981.00 |
表9-35 |
36 |
2022年度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
20.00 |
表9-36 |
37 |
2022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 |
20.00 |
表9-37 |
(三)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小计 |
2,760.72 |
||
38 |
师资建设 |
20.00 |
表9-38 |
39 |
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
20.00 |
表9-39 |
40 |
学生课桌椅储物柜 |
10.00 |
表9-40 |
41 |
实训基地建设 |
35.00 |
表9-41 |
42 |
专业建设及教学部门经费 |
50.00 |
表9-42 |
43 |
新校区建设 |
950.92 |
表9-43 |
44 |
学生活动及各种设施经费 |
50.00 |
表9-44 |
45 |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
3.56 |
表9-45 |
46 |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
12.48 |
表9-46 |
47 |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
675.17 |
表9-47 |
48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
154.35 |
表9-48 |
49 |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
3.24 |
表9-49 |
50 |
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专项) |
550.00 |
表9-50 |
51 |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 |
226.00 |
表9-51 |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小计 |
147.56 |
||
52 |
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及各项检查 |
88.78 |
表9-52 |
53 |
监督信息系统完善 |
18.00 |
表9-53 |
54 |
监督抽测费 |
40.78 |
表9-54 |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小计 |
330.00 |
||
55 |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
290.00 |
表9-55 |
56 |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
40.00 |
表9-56 |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小计 |
310.40 |
||
57 |
立法调研和政策法规修订经费 |
34.00 |
表9-57 |
58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支出 |
140.00 |
表9-58 |
59 |
《广西墙改》期刊编辑及印刷费 |
36.40 |
表9-59 |
60 |
新型墙体材料信息采编经费 |
70.00 |
表9-60 |
61 |
墙改科技开发项目专项经费 |
30.00 |
表9-61 |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小计 |
9,947.29 |
||
62 |
住建厅网络安全及保密专项经费 |
178.00 |
表9-62 |
63 |
住建系统重点工作政策活动推广专项经费 |
58.00 |
表9-63 |
64 |
媒体广告专项经费 |
190.00 |
表9-64 |
65 |
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专项经费 |
167.10 |
表9-65 |
66 |
住房系统网站新媒体保障经费 |
102.10 |
表9-66 |
67 |
智慧住建信息系统建设专项经费 |
9,252.09 |
表9-67 |
三、补助市县项目合计 |
6,000.00 |
||
68 |
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受灾修复补助经费 |
500.00 |
表9-68 |
69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补助经费 |
1,800.00 |
表9-69 |
70 |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补助经费 |
1,850.00 |
表9-70 |
71 |
农村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
300.00 |
表9-71 |
72 |
广西墙体材料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路径研究项目补助 |
40.00 |
表9-72 |
73 |
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扩建新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生产类示范项目补助 |
140.00 |
表9-73 |
74 |
乡镇混凝土制品类墙材生产企业补助项目 |
880.00 |
表9-74 |
75 |
清水砖生产技术研发及设备改造项目补助 |
450.00 |
表9-75 |
76 |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研究项目补助 |
40.00 |
表9-76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8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9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