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热门推荐: 城市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2-19 19:5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是隶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二层行政机关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房改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补贴方案以及住房补贴标准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实施方案进行检查、监督;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标准并监督实施;承办地、市、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市场运作建房的审批、确认等工作,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审批、检查、宣传和培训工作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1个,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89万元,同比增加34.41万元,增长16.51%。其中:经费拨款242.89万元,同比增加34.41万元,增长16.51%。增长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2.8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共分为4类,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18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01%,同比增加 22.01万元,增加1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5%,同比增加6.69万元,增长25.51%;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增加2.37万元,增加 43.49%;住房保障支出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增加3.34万元,增加35.7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242.89万元,同比增加34.41万元,增长 16.51 %。增长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42.89万元,同比增加34.41万元,增长 16.51 %。其中:经费拨款242.89 万元,同比增加34.41万元,增长 16.51 %。增长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242.89万元,基本支出19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29%,同比增加39.82万元,增加26.07%;项目支出5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1%,同比减少5.41万元,减少9.71%。本年预算增减原因:为节约开支,将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89万元,同比增加34.41万元,增长16.51%。增长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2.8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8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01%,同比增加22.01万元,增加1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5%,同比增加6.69万元,增长25.51%;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增加2.37万元,增加43.49%;住房保障支出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增加3.34万元,增加35.7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89万元。其中: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万元,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8.46万元;二、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即行政单位医疗7.82万元;三、城乡社区支出189.4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9.15万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50.31万元;四、住房保障支出12.69万元,即住房公积金12.69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8万元,包含人员经费160.03万元,公用经费32.55万元;项目支出50.3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92.58万元,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占支出总预算79.29%,同比增加39.82万元,增加26.07%。

人员经费支出160.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89%,同比增加34.37万元,增加30.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21%,同比增加1.39万元,增加13.15%。

公用经费支出32.55万元: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90%,同比增加4.06万元,增长14.25%。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66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长 0 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车改之后本单位无保留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合计242.8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18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01%,同比增加22.01万元,增加1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55%,同比增加6.69万元,增长25.51%;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增加2.37万元,增加43.49%;住房保障支出1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增加3.34万元,增加35.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9%,同比增加6.17万元,增加4.2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8.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89%,同比增加34.37万元,增加30.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90%,同比增加4.06万元,增长14.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1%,同比增加1.39万元,增加13.1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1%,同比减少5.41万元,减少9.71%。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10万元,减少4%。减少原因:只采购单位日常办公急需配备的物资。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产20.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6.36万元,都是办公业务需要的资产,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扫描仪、文件柜,办公桌、椅等设备,无房屋、公务用车及其他大型设备;货币资金4.27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