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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6-03-05 16: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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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能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市、县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自治区区情的住房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承担城市设计、城市雕塑、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自治区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 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查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工作,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62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80号)、《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行政机构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4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设置10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包括1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行政经费预算由厅本级行政预算和厅本级参公事业预算合并组成,即厅本级预算还包括自治区建设工会(参公事业单位)、自治区纪委派驻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纳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6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0个,分别是:

(一)全额拨款行政编制单位1个。

1.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4.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

5.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6.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7.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8.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9.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10.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总收入89,967.01万元,总支出89,967.01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52,035.37万元,下降36.64%,主要原因:一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获得亚行贷款,2026年无亚行贷款;二是教育口专项资金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三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旧校区土地处置收入安排用于新校区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已使用完毕。总支出较上年下降36.64%,主要原因: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亚行贷款和教育口专项资金预算等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总收入89,967.01万元,较上年减少52,035.37万元,下降36.64%,主要原因一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获得亚行贷款,2026年无亚行贷款;二是教育口专项资金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三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旧校区土地处置收入安排用于新校区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已使用完毕。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54.1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669.33万元、自治区本级30,206.78万元、一般债券2,178万元),同比减少19,783.56万元,下降34.21%。主要原因是一是教育口专项资金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建职院旧校区土地处置收入安排用于新校区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已使用完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2,334.45万元,同比减少7,993.23万元,下降26.36%。主要原因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因学生人数减少,学杂费、培训费收入有所下降。

(四)事业收入278万元,同比减少50万元,下降15.24%。主要原因是培训收入减少。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73.48万元,同比增加44.35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及行业管理调整要求,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测试及继续教育等各项经营业务、种类、范围等不断拓展,预计参加培训测试及继续教育的人数增加,单位经营收入略有增长。

(六)其他收入2,043.25万元,同比减少13,617.40万元,下降86.95%。主要原因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获得亚行贷款14,711.68万元,2026年无亚行贷款。

(七)上年结余结转(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5,583.71万元,同比减少10,635.53万元,下降29.36%。主要原因是2026年历年结转结余收入建安劳保费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总支出89,967.01万元,同比减少52,035.37万元,下降36.64%,主要原因:一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获得亚行贷款14,711.68万元,2026年无亚行贷款;二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旧校区土地处置收入安排用于新校区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已使用完毕;三是教育口专项资金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959.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4%;项目支出48,00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3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与上年持平。

2.教育支出61,495.4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8.35%,同比减少35,516.12万元,下降36.61%。主要原因:一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获得亚行贷款,2026年无亚行贷款;二是教育口专项资金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三是历年结转结余收入建安劳保费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四是建职院旧校区土地处置收入安排用于新校区建设项目资金2025年已使用完毕。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6.5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4.04%,同比增加175.73万元,增长5.08%

4.卫生健康支出918.1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02%,同比增加44.62万元,增长5.11%

5.城乡社区支出22,429.8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24.93%,同比减少16,800.33万元,下降42.83%。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带头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自治区财政统一按照2025年批复数的20%压减预算;二是根据工作安排,使用建安劳保费历年收入结余资金在该功能科目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422.0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58%,同比增加60.73万元,增长4.4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1,959.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4%,同比减少219.14万元,下降0.52%。其中:

人员类经费支出预算36,334.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60%,同比增加1,413.84万元,增长4.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831.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2%,同比增加1,330.66万元,增长3.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03.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8%,同比增加83.18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正常晋级晋档增加。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预算5,624.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0%,同比减少1,628.99万元,下降22.4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24.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0%,同比减少1,628.99万元,下降2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实施项目库分类分级管理,学校原在基本支出中安排的50万元以上的维修经费、所有信息化运维费等部分经费,2026年调整至项目支出中安排;部分原在项目支出中安排的物业费等(建职院、城建校除外)项目,2026年调整至基本支出中安排。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8,00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36%,同比减少51,816.23万元,下降51.9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27.8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4.64%,同比增加20.58万元,增长0.93%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252.9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42.19%,同比减少1817.97万元,下降8.2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03.9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8.34%,同比增加73.39万元,增长1.87%

4)资本性支出预算15,956.7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3.24%,同比减少42,428.54万元,下降72.67%

5)对企业补助预算2,545.9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5.30%,同比减少5,803.69万元,下降69.51%

6)其他支出3,02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6.29%,同比减少1,860.00万元,下降38.11%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6.86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减少63.94万元,下降39.76%,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44.6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42.75万元,同比减少56万元,下降56.7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42.7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9.46万元,比上年减少7.94万元,下降45.6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在2025年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压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厅机关(行政和参公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和参公单位)预算615.37万元,较上年增加3.07万元,增长0.5%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5,949.70万元,同比减少41,561.07万元,下降72.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75.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822.84万元、单位资金538.0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13.70万元。

集中采购预算4,319.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7.08%,同比减少2,636.83万元,下降37.9%,其中:货物类2,199.85万元、服务类2,120.05万元。

分散采购预算11,629.8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2.92%,同比减少38,924.23万元,下降77%,其中:货物类4,007.35万元、工程类2,872.31万元、服务类4,750.15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厅2026年车辆实有数26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事业一般业务用车14辆、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3辆、行政执法用车1辆;轿车13辆、经济型车2辆、越野车7辆、中大型客车4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厅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116个,预算资金48,007.4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为: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预算资金45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掌握各地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确保《2025年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水平;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和自治区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摸底调查我区城中村改造现状,积极争取国家对城中村改造的补助、政府专项债券、专项借款、贷款、税费等政策支持,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设2条数量指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保障性租赁住房摸底调查服务项目(1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城中村摸底调查服务项目(1次);设2条质量指标:保障性住房摸底调查服务工作质量合格率(100%);城中村摸底调查服务工作质量合格率(100%);设2条时效指标: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摸底调查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完成时间(2026930日前);政府购买城中村摸底调查服务项目合同签订完成时间(20261130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预算资金使用(45万元);设2条社会效益指标: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达到预期效果);结合调查摸底工作成果,对我区城中村项目进行有效分类指导(达到预期效果);设1条满意度指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因地制宜科学指导各地工作,各市、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参照外省经验,“机关运行经费”仅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的相关经费,不包含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科目的经费。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