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房改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补贴方案以及住房补贴标准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实施方案进行检查、监督;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标准并监督实施;承办地、市、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市场运作建房的审批、确认等工作,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审批、检查、宣传和培训工作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是隶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二层行政机关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机构级别为正处级,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2023年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1个,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74.46万元,同比增加18.91万元,增长7.40%。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74.46万元,同比增加18.91万元,增长 7.40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74.46万元,同比增加18.91万元,增长 7.40 %。其中:经费拨款274.46万元,同比增加18.91万元,增长 7.40%。增长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74.46万元,同比增加18.91万元,增长 7.40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2%,同比减少0.85 万元,减少2.27%,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 卫生健康支出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7%,同比减少0.26万元,减少2.91%,主要原因: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3、 城乡社区支出21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38%,同比增加20.44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根据业务需要项目经费和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3 %,同比减少0.42万元,减少2.89 %。主要原因: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0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2%,同比增加5.91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6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8%,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24.62%,支出增长的原因:根据实际工作业务安排略有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4.46万元。其中: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46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5.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5万元,项目支出65.8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单位离退休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开支。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万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 行政单位医疗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 行政运行14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1万元。用于预算单位的日常运转支出。
6、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65.8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81万元。用于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支出。
7、 住房公积金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基本支出预算208.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两费支出预算5.30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6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进行了车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4、会议费2023年预算安排2.6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2023年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今年新增内容)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自治区房改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6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定额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减少。
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8.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88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4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同比增加3.78万元,增长74.12%。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88万元。增长变化的原因:需要印刷文件宣传资料和购买办公用设备和家用家具等。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4个,共计46.29万元,包括:1.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推进及监督检查经费;2.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调研咨询;3.住房改革工作法律顾问服务;4.开展危旧房改住房安全监督排查经费。(详见公开报表第10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9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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