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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03-11 15: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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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能

  2.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8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9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是隶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二层行政机关单位,全额财政拨款,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房改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措施,指导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出售公有住房成本价和住房补贴方案以及住房补贴标准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实施方案进行检查、监督;会同财政部门共同拟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标准并监督实施;承办地、市、县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市场运作建房的审批、确认等工作,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审批、检查、宣传和培训工作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1个,是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255.55万元,同比增加12.66万元,增长5.21%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55.55万元,同比增加12.66万元,增长 5.21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55.55万元,同比增加12.66万元,增长 5.21 %。其中:经费拨款255.55万元,同比增加12.66万元,增长 5.21%。增长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长。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55.55万元,同比增加12.66万元,增长 5.21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4%,同比增加4.49 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因人员级别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 卫生健康支出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0%,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14.45%,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3. 城乡社区支出19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18%,同比增加5.22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1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8 %,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4.34 %。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0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3%,同比增加10.16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人员级别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52.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7%,同比增加2.50万元,增长4.97%,支出增长的原因:根据实际工作业务安排略有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5.55万元。其中: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5.55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4万元,项目支出52.8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行政单位离退休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的开支。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万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 行政单位医疗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 行政运行14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7万元。用于预算单位的日常运转支出。

  6.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52.8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2.81万元。用于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支出。

  7. 住房公积金1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基本支出预算202.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安排0.6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66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车改之后本单位无保留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自治区房改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2.7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16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增加的定额公用经费。

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共5.10万元,同比增加2.70万元,增长112.50%。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10万元。增长变化的原因:需要印刷文件宣传资料和购买办公用打印机等。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预算1.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5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其中重点项目4,共计34.81万元,包括:1、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调研咨询14.50万元;2、全区房改业务培训工作经费1.71万元;3房改业务管理系统委托维护服务10.60万元;4、住房改革工作法律顾问服务8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9-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8表)

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9表)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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