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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04 20: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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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年度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担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的盘活使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协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包括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发布等工作。

3)协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广西建设年鉴》《广西通志·城乡建设志》等编辑出版工作。

4)协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广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工单转派、提醒工作。

5)负责联系广西城镇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

6)完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是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设有行政综合科、财务统计科、业务管理科、审计监督科4个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495.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5.35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4.86万元,增长149.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4.事业收入1,495.3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6.06万元,增长149.52%。因中心工作内容调整增加,2024年新增新闻宣传、网站新媒体保障、广西通志城乡建设志编纂等宣传工作经费投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二)我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495.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95.35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94.86万元,增长149.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4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0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7.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经费支出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386.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方面的支出,除在编人员五险一金支出、离退休费外的其他经费均在此功能类中,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85.79万元,增长176.91%。主要原因:因中心工作内容调整增加,2024年新增新闻宣传、网站新媒体保障、广西通志城乡建设志编纂等宣传经费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是:2023年度收到财政追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24年度无该类追加资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4.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4万元,下降29.0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建安劳保费收尾处置调研工作基本结束,差旅费支出有所减少,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简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7.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8.7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8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属单位,2024年度无需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预算项目2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065.7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2个,本级项目支出1065.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项目中无敏感涉密项目。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2个项目的自评等级为一等,涉及资金1065.78万元,占项目总数的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指标设置不够规范,与指标定义不符;二是部分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可衡量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一是结合项目实际设置最能体现项目成效或预期成效的绩效目标。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确保明确、清晰、可衡量。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闻宣传服务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1分,自评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2.46万元,执行数为547.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共支出547.36万元用于开展年度新闻宣传服务工作,与新华网、《人民日报》等媒体合作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成效宣传,共向各大媒体发布宣传稿件数量524篇,发布的稿件被新华社等重点媒体采用次数102次,安排拍摄活动满足日常行业会议等活动宣传需求,组织开展基层采访活动,摄制专题片,录制视频课件,采集行业视频信息,着力提升社会宣传效果。新闻宣传服务工作的开展正确引导舆论、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提升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维护行业形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宣传计划调整变动等,项目实施整体推进较慢,集中在下半年支出,项目执行及资金支付时间较紧迫。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科学编制预算并做好实施计划,及时跟进项目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新闻宣传服务专项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547.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及指标得分均已实现设定的目标。围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点、亮点、热点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行业工作做法、成效和典型事迹等。展示行业发展中的新实践新奋斗新风貌,营造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