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负责全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主管预算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的政策法规;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墙体材料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10年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44.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4.3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33万元,下降8.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3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33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支出、墙改工作专题会议经费、财务管理情况审计、内控建设工作及资产管理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2.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墙改基金取消征收并于2023年完成墙改基金清算缴库工作,2024年不再有墙改基金收入,墙改业务工作项目支出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44.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4.3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33万元,下降8.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9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变动引起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金额较上年数减少。
2.210卫生健康支出11.81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变动引起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金额较上年数减少。
3.212城乡社区支出469.67万元,较上年增加284.4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已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支出转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变动引起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金额较上年数减少。
5.229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332.37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已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支出转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3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4.05万元,增长109.11%,变动主要原因:墙改基金取消征收并于2023年完成墙改基金清算缴库工作,2024年不再有墙改基金收入,墙改业务工作项目支出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由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64.56万元,项目支出279.83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6.16万元,支出决算为5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4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5.49万元,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际开支金额较预算金额减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降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实际开支金额较预算金额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医疗保险缴费实际开支金额较预算金额减少。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498.8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98.8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性支出以及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定额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变动引起的工资性支出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9.8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实际支出金额较预算金额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差异原因主要为人员变动引起工资性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4%。差异原因主要为本年因工作调整,基本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等项目未使用完毕。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5%。差异原因主要为本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未使用完毕。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44万元,降低21.6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降低0.34%。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0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1.2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无需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14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79.8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4个,本级项目支出279.8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79.8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优化,指标量化程度不高;二是绩效指标调整不及时,年度工作计划调整后相应绩效指标未能及时随之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绩效指标,优化指标设置;二是根据工作计划调整及时调整绩效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执行数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方面,完成产品质量抽检产品组数310组。二是质量指标方面,委托抽检委托服务验收合格率为100%。三是时效指标方面,项目能够按时完成。四是成本指标方面,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项目总金额为108.5万元。五是效益指标方面,通过开展质量抽查,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合作,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全区170家新型墙材企业和114个在建工程项目生产、使用的310批次新型墙材样品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责任意识,促进产品质量提高有,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数量指标设置不够明确,由于经济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影响,行业发展受限,产品质量抽查取样组数在抽查工作开展前未能明确,使得数量指标为概数。下一步改进措施:抽查工作开展前充分调研走访企业和项目,为数量指标设置提供参考依据,科学合理设置指标,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抽查支出项目”等1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79.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能按照年初制定绩效指标按时完成,评价结果达到预定目标要求,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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