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进行行业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概算和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汇总决算报表由11个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构成,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以下简称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
行政单位 |
厅本级 |
2 |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房改办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
参公事业 |
造价站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
参公事业 |
质安站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 |
参公事业 |
墙改站 |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
事业服务 |
服务中心 |
7 |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
事业 |
劳保中心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事业 |
信息中心 |
9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事业 |
建职院 |
10 |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
事业 |
城建校 |
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
事业 |
培训中心 |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28,42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312.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42.45万元,下降0.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85.7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076.72万元,下降9.73%,主要原因是建职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2024年减少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减少3365人,生均收入相应减少;根据《关于追加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的函》(桂财教函〔20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收回城建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61.40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建职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年中追加资金较2023年减少3,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厅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25,971.3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57.69万元,增长20.16%,主要原因是为支持全区住建事业的发展,使用劳保经费安排的项目规模扩大。
5.经营收入1,717.2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4.94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调整及项目实施安排变化影响,质量安全检测人员培训、测试服务等经营业务收入下降。
6.其他收入19,238.6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29.91万元,增长28.12%,主要原因:为支持全区住建事业的发展,使用劳保经费安排的项目规模扩大;建职院横向课题收入、债务收入同比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我厅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08.9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86.69万元,增长74.83%,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超过1年,需按项目进度支付款项,无法短期内形成支出,需按项目原用途结转跨年使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28,421.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654.5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64.51万元,增长1.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0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5.00万元,增长421.43%,主要原因:建职院获追加新校区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300万元。
2.教育支出63,542.4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两所大中专院校的教育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16.34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建职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2024年开始减少招生计划人数,学生人数同比减少3365人,导致年中获得的生均拨款相应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9.1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文物保护(南宁黄旭初旧居修缮工程)的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7.07万元,下降50.78%,主要原因是:2023年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举重和跆拳道两个赛项在建职院举办,获年度追加经费520万元,2024年未继续安排。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8.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6.02万元,增长5.10%。主要原因是:城建校获追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经费30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802.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24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职晋档、人员变动引起工资、各项社保计提基数变动等。
6.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节能,可再生能源建设等项目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厅本级获追加自治区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210万元,2024年未继续安排。
7.城乡社区支出30,069.0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住房和城乡社区管理、建设规划、标准编制、房地产市场管理等事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333.85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为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加大了对建筑业企业的政策扶持,开展桂惠贷-建设贷贴息、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等专项活动。
8.住房保障支出1,266.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职晋档、人员变动引起工资、各项社保计提基数变动等。
9.其他支出23,731.02万元,主要用于新校区建设及墙改站项目相关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62.23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①于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工程进度结算的特殊性,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完成,建职院新校区建设项目2023年末结转结余3,731.02万元至2024年继续使用;②墙改基金已经停征,并且在2023年清算结束,2024年起墙改站的项目经费不再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改为从我厅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盘子中统筹安排。
10.结余分配782.1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4.87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严控安全检测、测试服务等培训活动的办班成本,按结余提取的所得税费、各项基金相应增加。
11.年末结转和结余3,985.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25.15万元,下降22.02%,主要原因:2024年狠抓项目落实,认真督促经办部门按预算要求落实政府采购进度,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12.9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775.45万元,下降10.91%。其中:基本支出19,769.27万元,项目支出35,543.62万元。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205.98万元,支出决算为55,31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5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建职院获追加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重大投资项目)3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建职院新校区建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工作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50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学规模扩大,招生人数增加,学校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等经费支出增加。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157.26万元,支出决算为6,00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1,346.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主要用于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6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南宁黄旭初旧居修缮工程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部分项目需在下一年度验收,结余资金需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编入2025年未列支结转指标。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年初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9%。主要用于国家文物保护(南宁黄旭初旧居修缮工程)修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33.17万元,支出决算为3,07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建校获追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补助,用于支付去世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06.58万元,支出决算为31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主要用于我厅本级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6.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主要用于我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2%。主要用于缴纳我厅本级和10个厅属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59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主要用于城建校获追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追加年度去世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0.99万元,支出决算为78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缴费基数。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我厅属学校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主要用于我厅本级、厅属单位房改办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75.08万元,支出决算为64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1%。主要用于厅属9个事业单位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40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8%。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4年项目经费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71.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3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44.40万元,支出决算为90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主要用于厅本级日常运营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19.73万元,支出决算为92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2%。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中心业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0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6%。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672.8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主要用于各项标准的制定、监督、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45.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主要用于建筑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主要用于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2%。主要用于职业资格注册和资质审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性开支。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6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开支。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1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6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缴费基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6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主要用于依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69.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29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差异产生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调整社保基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7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差异产生主要原因: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外聘教师增加,支付给外聘老师的课酬相应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5%。差异产生主要原因:支付去世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3,731.0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62.33万元,增长7.5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731.02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1.02万元。具体如下: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1.02万元。主要用于建职院新校区建设。差异产生原因是:为大力推进新校区建设,建职院2024年申请并获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增加。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4%,比上年减少15.49万元,下降16.92%,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出国规模、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6.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比上年减少15.43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规模,出国人次同比减少2人,人均支出同比减少1.27万元/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出国团组3个,其中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3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公杂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2%,比上年增加5.26万元,原因是厅本级新购入轿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9%,比上年减少4.41万元,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本年度厅本级报废应急保障轿车1辆,购入新能源轿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我厅本级及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1.79万元,平均每辆2.4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比上年减少0.91万元,原因是2024年没有外事接待活动发生,而2023年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举重和跆拳道两个赛项在建职院举办,接待柬埔寨观摩团产生外宾接待费用1.34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10个厅属预算单位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和部门来桂开展专项调研、学习以及考察等公务活动发生的必要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过程中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223 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其中:国内人员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2.76万元,国内人员接待25批次、223人次,人均123.77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元/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24万元,下降7.21 %,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17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行政机构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24〕19号),不再保留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划入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4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67.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95.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97.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03.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0.0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66.97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2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7.0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教学及公务活动、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29,694.59万元,执行数114,582.6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综合施策稳定全区住建行业经济;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促投资;加大力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70个,项目支出总额639,077.0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6个,本级项目支出15,081.4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4个,对下转移支付623,995.65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39,077.0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设置的目标总体产出和效果较为宏观、部分指标量化程度不够,个别指标可衡量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绩效指标编制水平,做到指标精简、明确、规范,引用项目绩效指标的同时关注相关项目及指标的变动情况。二是结合项目实际,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绩效目标可评可考。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自治区本级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自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0万元,执行数为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2024年,广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含抗震改造)户数为4894户,实际完成户数为4894户,完成率100%。2024年度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含抗震改造)任务4894户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提前竣工,竣工率为100%,实现应改尽改工作目标,提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有效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关成效多次获《人民日报》《中国建设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自评发现:2024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4年10月全部完成,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动态巡查等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住房保障水平。一是强化农村住房保障工作部署,细化农村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农村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全区农房住房保障水平。二是坚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农户信息应纳尽纳,加快实施改造。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强化安全管控,实施乡镇村委、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巡查,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信息共享等制度。四是积极探索开展现代宜居农房示范建设,选择9个县(市、区)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推进宜居农房建设。五是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及时下达资金。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新校区建设”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7579.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建设一期第二批单体、一期第三批单体建筑及附属配套工程(一组团)项目,增加了教学用房面积,达到拓展学校办学空间的目标,为我校扩大招生配备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