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进行行业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概算和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汇总决算报表由11个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构成,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以下简称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
行政单位 |
厅本级 |
2 |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房改办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
参公事业 |
造价站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
参公事业 |
质安站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 |
参公事业 |
墙改站 |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
事业服务 |
服务中心 |
7 |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
事业 |
劳保中心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事业 |
信息中心 |
9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事业 |
建职院 |
10 |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
事业 |
城建校 |
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
事业 |
培训中心 |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27,277.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355.4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843.30万元,下降5.8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62.4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52.80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2022年建职院实验实训综合楼已竣工验收,2023年减少项目投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61.4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020.51万元,增长51.94%,主要原因是:大力推进新校区建设,建职院2023年申请并获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较去年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我厅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21,613.6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33.96万元,下降32.56%,主要原因是:(1)建职院入选国家和广西“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2年广西“双高计划”期满验收,2023年只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且2023年是双高建设的最后一年,大部分双高任务在前4年已完成建设,减少项目投入。(2)压缩劳保经费安排的项目规模。
5.经营收入1,802.1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1.60万元,增长25.98%,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调整、行业发展需求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影响,参加行业职业能力培训、考核测试及继续教育服务的人数增加,经营性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
6.其他收入15,015.7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10.27万元,下降19.81%,主要原因是:临时性项目减少。2022年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桂惠贷-建设贷贴息等项目已完结,2023年这些项目不需继续投入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我厅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2,922.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8.37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加强了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预算执行进度加快,结转资金大幅度下降。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27,277.6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1,490.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843.30万元,下降5.8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费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06万元,下降53.66%,主要原因:2022年收到财政弥补在编人员统发工资缺口经费,2023年无此项经费。
2.教育支出65,358.8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两所大中专院校的教育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238.32万元,下降12.38%,主要原因是:建职院入选国家和广西“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2年广西“双高计划”期满验收,2023年只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且2023年是双高建设的最后一年,大部分双高任务在前4年已完成建设,减少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6.23万元,主要用于运动会比赛场馆改造及开展赛事活动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6.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临时性项目。为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建职院临时承办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跆拳道和举重比赛项目,增加器材购置经费、比赛场馆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补助经费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2.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77.68万元,增长66.39%。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正常晋职晋档、人员变动引起工资、各项社保计提基数变动等;(2)支付抚恤金;(3)建职院获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奖补经费等,经费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821.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5.11万元,增长68.9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晋职晋档、人员变动引起工资、各项社保计提基数变动等。
6.节能环保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节能,可再生能源建设等项目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减少临时性项目投入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7,735.2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住房和城乡社区管理、建设规划、标准编制、房地产市场管理等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754.87万元,下降27.94%,主要原因是:减少临时性项目,压缩劳保经费安排的项目规模。2022年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桂惠贷-建设贷贴息等项目已完结,2023年这些项目不需继续投入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1,267.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47.42万元,下降40.08%。主要原因是:临时性工作减少。建职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培训学员公寓及教职工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022年已完工,2023年不再继续投入经费。
9.其他支出22,068.69万元,主要用于新校区建设及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举办相关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96.81万元,增长43.57%,主要原因是:建职院新校区建设项目2023年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出的建设费用增加,同时,承办全国第一届学青会跆拳道、举重项目,支付承办赛事相关经费。
10.结余分配677.2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6.31万元,增长46.93%,主要原因:受国家政策调整以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需求影响,培训中心不断拓展培训、测试业务,且为更好满足学员参加测试培训需求,2023年培训业务继续以线上教育为主,开设多种类职业技能线上培训课程,便捷、高效的网络学习平台吸引了更多学员,参加行业职业能力培训、考核测试及继续教育等人数增加,经营收入增加后,结余提取的所得税费、各项基金相应增加。
11.年末结转和结余5,110.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86.25万元,增长354.63%,主要原因: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超过1年,需按项目进度支付款项,无法短期内形成支出,需按项目原用途结转跨年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088.3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414.90万元,下降6.64%。其中:基本支出20,156.78万元,项目支出41,931.57万元。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109.88万元,支出决算为62,08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工作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0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44,16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学规模扩大,招生人数增加,学校职业教育、新校区建设等经费支出增加。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1万元,为获取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用于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学校基本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及指导。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7,010.68万元,支出决算为6,26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0,046.14万元,支出决算为37,7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1%,用于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23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临时性项目,用于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举办相关支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23万元,用于承办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赛事相关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用于承办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场馆建设相关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82.71万元,支出决算为2,52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增临时性项目,用于支付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0.9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8%。主要用于我厅本级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2.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7%。主要用于我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04.2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用于缴纳我厅本级和10个厅属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5.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临时性费用,按规定实际发生时才能申请追加发放。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5.67万元,支出决算为793.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基本持平。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缴费基数。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我厅属学校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用于我厅本级、厅属单位房改办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0.85万元,支出决算为64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主要用于厅属9个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临时性工作项目,通过追加经费的方式解决工作经费不足。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万元。用于全区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的开展。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65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6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93.97万元,支出决算为77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3%。主要用于厅本级日常运营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1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8%。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中心业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77%。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702.86万元,支出决算为65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7%。主要用于各项标准的制定、监督、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58.61万元,支出决算为45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主要用于建筑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65.81万元,支出决算为32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16%。主要用于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年初预算为12.2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职业资格注册和资质审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性开支。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0.66万元,支出决算为4,29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开支。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9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3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4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缴费基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44.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主要用于依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56.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08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2%。差异产生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调整社保基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2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差异产生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3%。差异产生主要原因:支付去世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2,068.6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96.81万元,增长43.57%。其中:基本支出8.27万元,项目支出22,060.42万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6.10%。具体如下:
(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3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7%。主要用于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宣传、示范项目补助等方面支出。差异产生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二)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38.30万元。主要用于建职院新校区建设。差异产生原因是:建职院大力推进新校区建设,2023年申请并获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增加。
(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02万元。用于学青会赛事支出。差异产生原因是:为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建职院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求,承办全国第一届学青会跆拳道、举重项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6.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2023年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65.06万元,增长245.51%,主要原因:新冠疫情结束后,按年初制定计划开展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1.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66万元,主要原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2023年根据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统一由财政厅统筹管理,年中获财政厅追加31.66万元经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31.66万元,厅机关出国团组1个,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公杂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比上年支出增加20.03万元,主要原因:厅本级2023年购置轿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8%,比上年支出增加10.08万元,增长38.59%,主要原因:2023年购入轿车1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末,我厅本级及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6.2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2.7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3%,比上年支出增加3.29万元,增长865.79%,主要原因:新冠疫情结束后,相关单位间业务往来增加。主要用于厅本级及10个厅属预算单位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来桂开展专项调研、学习以及考察等公务活动发生的必要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过程中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185 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78万元,下降10.78 %,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运行维护费支出16.05万元,压减“三公两费”支出36.84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87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新冠疫情结束后,按年初制定计划开展工作,差旅费增加;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0.13%,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6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037.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65.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59.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44.1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1.1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90.7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0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4.1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教学及公务活动、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88,682.52万元,执行数84,157.0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综合施策稳定全区住建行业经济;积极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促投资;加大力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厅2023年度项目75个,项目支出总额307,331.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2个,本级项目支出4,691.2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3个,对下转移支付302,608.12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07,331.4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拨款调整率大于等于30%的项目有6个。二是部分项目设置的目标总体产出和效果较为宏观、部分指标量化程度不够,个别指标可衡量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绩效指标编制水平,做到指标精简、明确、规范,引用项目绩效指标的同时关注相关项目及指标的变动情况。二是结合项目实际,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绩效目标可评可考。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69.9095万元,执行数为18969.9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我区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2023年,广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户数为3840户,实际完成户数为384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申请农房抗震改造户数为106户,实际完成户数为106户。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含抗震改造)任务3946户于2023年10月底前全部竣工,竣工率为100%,提前2个月完成任务,开竣工率、中央补助资金拨付率均排名全国第一,有效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自评发现:2023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23年11月全部完成,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动态巡查等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住房保障水平。一是应保尽保、守住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底线。二是强化农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三是加快推动现代宜居农房试点建设,出台现代宜居农房设计导则、评价标准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指引,示范引领提升农房品质。四是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出台乡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推动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筑牢农房质量安全基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综合楼项目”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建成实验实训综合楼项目,新建实验实训教室92间,有效解决学校实训面积不足的困难,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条件,增强学校应用型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核心竞争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