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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07 10: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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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负责全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主管预算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墙体材料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的政策法规;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墙体材料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10年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改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611.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1.8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49万元,增长5.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9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45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入和职级晋升等工资性支出、公务员补助和社保缴费相关预算经费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8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04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墙改业务工作项目预算收入金额较上年度增加。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611.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1.85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49万元,增长5.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产生工资缺口,追加预算指标,支出较上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以及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引起社保缴费相关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相关费用。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引起的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164.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性支出,以及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定额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引起的工资性支出较上年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18.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引起公积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6.其他支出(类)371.88万元:主要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能,用于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督管理、宣传培训、科技开发等方面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04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墙改业务工作项目支出金额较上年度增加。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97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9.45万元,增长4.09%。其中:基本支出231.63万元,项目支出8.3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产生工资缺口,追加预算指标用于本单位职工统发工资缺口。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41.61万元。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较上年度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实际开支金额较预算金额减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较上年度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相应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实际开支金额较预算金额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73.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73.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4%,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性支出以及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定额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定额商品服务支出、会议和培训支出实际发生金额较预算数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1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定额商品服务支出、会议和培训支出实际发生金额较预算数减少。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实际支出金额较预算金额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20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差异原因主要为因人员调整引起的工资性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差异原因主要为本年因工作调整,基本支出会议费等项目未使用完毕。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5%。差异原因主要为本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未使用完毕。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1.88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04万元,增长6.91%。其中:基本支出8.28万元,项目支出363.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

(一)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30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8%,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监督管理、宣传培训、科技开发等墙材革新有关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出差频次、压缩会议和培训规模等,实际支出较预算金额减少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66万元,降低19.3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万元,降低5.27%。主要原因是:邮电费、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21个,其中补助市县支出6个共1850万元,项目支出15个共3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3.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值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无法全面反映项目成效;二是佐证材料不够全面,不能够充分证明项目完成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项目特点,精准设置指标,完善绩效目标体系;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材料,形成完整佐证材料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示范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方面,补助农村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示范项目12个;二是质量指标方面,农村建设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新型墙材使用率达到100%;三是社会效益指标方面,补助项目12个,每个项目约使用新型墙材4万块砖,折60立方米,累计新增新型墙材使用量约7200立方米达成预期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疫情等各方面因素,项目完成建设日期有所延后;二是原计划补助示范项目8个,因考虑项目申报情况,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后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补助项目为12个项目指标值设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项目特点,全面考虑项目情况,完善绩效目标体系;二是参照往年经验及今年行业情况,合理设置项目指标值,并征求各地市墙改机构和行业专家意见。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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