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进行行业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概算和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汇总决算报表由11个厅属二级预算单位构成,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以下简称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 行政单位 | 厅本级 |
2 | 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行政单位 | 房改办 |
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 参公事业 | 造价站 |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 参公事业 | 质安站 |
5 |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 | 参公事业 | 墙改站 |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 事业服务 | 服务中心 |
7 |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 事业 | 劳保中心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事业 | 信息中心 |
9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事业 | 建职院 |
10 |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 事业 | 城建校 |
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 事业 | 培训中心 |
第二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00,195.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327.4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6,747.55万元,增长20.0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894.6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747.19万元,增长29.41%,主要原因:国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临时性工作增加,获得财政追加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8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954.48万元,下降91.92%,主要原因:建职院2020年获得老校区土地处置收入回拨款项0.40亿元,用于新校区建设。扣除该影响因素,同比基本持平。
3.事业收入28,882.4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995.33万元,增长16.05%,主要原因是:学校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加,学费收入增加。
4.经营收入1,368.3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1.19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2021年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行业需求,培训及测试服务业务不断拓展,参加行业职业能力培训、测试及继续教育服务的人数较2020年有所增加,经营性收入也随之较上年有所增长。
5.其他收入1,834.2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40.95万元,增长67.77%。主要原因是:(1)建职院收到横向科研经费。(2)城建校收到自治区教育厅下拨德复兴信贷银行贷款。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住建系统信息化项目的结转结余资金14.96万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2021年该项目已按进度验收支付完毕。
7.上年结转和结余2,868.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72.33万元,增长69.1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建设期超过1年,需按项目进度支付款项,无法短期内形成支出,需按项目原用途结转跨年使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00,195.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6,388.15万元,较2020年度总支出决算数增加16,747.55万元,增长20.0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费用,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2.教育支出65,257.4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两所大中专院校的教育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803.96万元,增长29.34%,主要原因是:国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获得财政追加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4.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8.80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2020年建职院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使用完毕,2021年没有新的追加。
4.卫生健康支出46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7.90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是:厅属两所学校办学规模扩大,教职员工人数同比增加,工资变动导致计提基数发生变化,需要支出的经费相应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科技节能,可再生能源建设等项目补助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8.99万元,下降59.84%,主要原因是:临时性项目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23,186.6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住房和城乡社区管理、建设规划、标准编制、房地产市场管理等事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76.88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是:临时性项目减少。2020年建职院收到用于新校区建设的旧校区处置收入回拨资金4,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4,997.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72.94万元,增长250.85%。主要原因是:国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建职院2021年新校区二期工程培训学员公寓及教职工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追加经费。
8.其他支出347.84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宣传、示范项目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5.52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墙改业务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
9.结余分配422.9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77.90万元,增长72.60%,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更好满足学员参加培训及测试服务需求,2021年培训业务以线上为主,开设了多个线上培训课程,让学员有更多便捷的方式参与学习。在更好的满足学员参加培训及测试服务需要的同时,缩减了线下培训、测试等业务,业务支出相应减少,结余提取的各项基金相应增加。
10.年末结转和结余3,384.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33.99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建职院2021年新校区二期工程培训学员公寓及教职工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追加经费,项目建设期超过1年,款项需按项目进度支付,无法短期内形成支出,需按项目原用途结转跨年使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65.8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975.32万元,增长28.12%。其中:基本支出12,019.01万元,项目支出51,646.81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579.19元,支出决算为63,66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全区村“两委”干部大培训工作。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651.01万元,支出决算为43,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由于办学规模扩大,学生招生人数增加,学校获得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国家助学贷款等经费相应增加。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数为4,445.36万元,支出决算为4,89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7%,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数为29,205.6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5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9%,用于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77.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性项目,用于支付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190.6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8%。主要用于我厅本级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9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2%。主要用于我厅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855.59万元,支出决算为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主要用于缴纳我厅本级和10个厅属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39.22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由于为临时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实际发生时才能申请追加发放。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4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基本持平。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4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用于我厅本级、厅属单位房改办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303.7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主要用于厅属9个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依照比例计算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临时性工作项目,通过追加方式解决工作经费需要。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用于全区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的开展。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9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7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4%。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性工作。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2,528.73万元,支出决算为3,08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6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55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主要用于厅本级日常运营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为1,12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9%。主要用于后勤服务中心业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数为784.30万元,支出决算为73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主要用于各项标准的制定、监督、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441.27万元,支出决算为4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主要用于建筑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数为90.31万元,支出决算为6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2%。主要用于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项)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拟主要用于职业资格注册和资质审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性开支,因年度工作调整,该项支出已调减。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014.6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开支。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事务开支。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555.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1.70万元,支出决算为4,96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34%。预决算产生差异主要原因是:临时安排的工作项目,经费通过追加方式解决。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9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4.64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641.70万元,支出决算为64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依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19.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3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差异产生主要原因:计提社保工资基数调整,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发生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差异产生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差异产生主要原因:支付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47.8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954.48万元,下降91.9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7.84万元。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具体如下: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主要用于发展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宣传、示范项目补助等方面支出。差异产生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3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7%,较上年减少14.60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因新冠疫情影响,没有发生出国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6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20、2021年无新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9万元,下降26.95%,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我厅本级及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1.68万元,平均每辆2.4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1万元,下降76.98%。主要原因:加强接待费管理,费用开支减少。主要用于厅本级及10个厅属预算单位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来桂开展专项调研、学习以及考察等公务活动发生的必要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过程中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72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发生。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2.30万元,下降10.34%;比2020年减少1.76万元,下降0.2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3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7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17.86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9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6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共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11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0.35%。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华蓝集团退休津补贴、2021年高等教育中央资金(资助)、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2021年区直普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自治区资金)等31个项目支出绩效执行情况比较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我厅严格落实整体支出经费内部控制,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2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厅通过开展部门工作,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较好履行了部门的职能职责,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情况比较理想。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能从全面涵盖部门职能的角度去设置绩效目标,存在绩效目标设置缺项漏项的情况;二是部分指标内容以定性为主,缺少细化量化,无法考核;三是部分指标值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克服客观因素,合理设置和完成绩效目标;二是规范设置效益指标。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对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街区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补助经费、公园城市建设试点补助经费、华蓝集团退休津补贴、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预算、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补助经费共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①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街区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50 万元,执行数为65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②公园城市建设试点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00 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③华蓝集团退休津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7.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66.94 万元,执行数为 566.9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④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00 万元,执行数为 8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⑤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项目自评得分为96.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21万元,执行数为299.688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3 %。
⑥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2.4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100 万元,执行数为1,357.88 万元,完成预算的64.61%。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6,088.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厅通过开展部门工作,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较好履行了部门的职能职责,有效推动了政府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绩效自评结果显示,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9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3.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核查情况的通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培训学员公寓及教职工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一等等次;部门整体支出自评、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补助经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经费、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新校区建设等5个项目获二等等次。
3.厅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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