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与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协作,建立“系统互联、数据共享、政策互通、管理互动、服务互鉴、风险互控”工作机制,实现两地缴存人跨中心公积金贷款异地冲还。
异地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即河池中心和区直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对方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只要符合贷款地中心对冲还贷条件,即可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冲还贷委托授权书,申请直接划扣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冲还其在对方中心的贷款。缴存人不再需要在缴存地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再到贷款地中心办理还款业务,切实解决缴存人“两地跑”的麻烦,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肯定和认可。(黄莉林、毛羽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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