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贺州市成功办理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太好了,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这大大减轻了我们购买住房的负担,真是一项便民利民好政策!”7月18日,在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唐女士办理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后对工作人员感慨地说。7月8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在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及配偶在贺州市辖区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贺州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得知这一消息后,缴存人唐女士于7月18日携带相关申请材料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富川管理部窗口,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仔细审核申请材料,告知唐女士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在双方确认无误后,为唐女士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并于当天将提取款项转入购房合同约定的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着我市这一政策的正式落地,切实减轻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有力促进了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杨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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