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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购房最高补贴1万元!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房均可获此“福利”

2024-02-07 14:10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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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2月6日,南宁市住建局发布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2024年一季度购房补贴的通知》,补贴政策惠及主城区,购买首套和二套新建商品房均可获此“福利”。这也意味着今年延续了去年的购房补贴政策。

首套和二套均可申请补贴

记者了解到,本次补贴范围为购买南宁中心城区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如已缴纳契税金额未超以上上限金额,则按实际已缴纳契税金额予以财政补贴。

另外,本次补贴跟以往范围相同,即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象新区(经开区)。南宁市辖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另外,相关部门提醒,购房(车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含当日)期间。

申请补贴可在网上完成

本次补贴在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部门做了详细解读,按照核查中心城区范围内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以及个人名下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在2024年1月1日—3月31日(含当日)期间购买两套(含两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申请首套或者二套房的购房补贴。

补贴须个人先缴纳契税,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依审核通过时间,按批次有序发放补贴资金。申请途径也很方便,在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智慧住建提交材料即可。相关负责人提醒称,第一季度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4月5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买福利房屋不在补贴范围

部分市民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能否申请补贴呢?相关部门明确提醒称,上述类别均不在补贴范围内。

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另外,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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