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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

2022-09-01 11:16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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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作出修订,明确从2022年9月1日起调整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

本次政策调整,对《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的认定标准进行了修订。在“公积金缴存余额”认定标准方面,允许缴存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提可贷”,缴存职工无需担心因为提取了公积金而影响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将“缴存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25倍;对“缴存时间系数”进行了适量上调。

政策调整后,让公积金余额比较低、就业时间较短的购房者更容易获得更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例如,购房者按月平均缴存基数6700元缴存满12个月计算,其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0万元,比政策调整前增加45万元。此政策调整,对解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问题有显著作用,也为高校毕业生等来邕留邕人员就业提供了更有力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集聚人才。(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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